安康市县区级公安机关
刑事科学技术分室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刑侦工作会议”精神,完成《陕西省刑事科学技术建设发展三年规划》任务,全面推行“一长四必”现场勘查新机制,切实解决我市刑事科学技术人员不足、刑事案件现场勘查率低的问题,实现小案有人勘、物证能提取、信息能录入、信息会比对的目标,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完成市局2015年度重点工作项目化管理任务,推行“一长四必”现场勘查工作新机制,实现刑事案件现场勘查全覆盖,提高现场信息发现、采集、应用的深度和广度,全面提高现场勘查工作质量,切实提升打击效能,为打击刑事犯罪特别是多发性侵财犯罪提供最基础、最全面、最直接的技术信息支撑。达到应勘尽勘、应录尽录的目标。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县区级公安机关刑事科学技术分室(简称技术分室)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建设任务顺利完成,市局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
组 长: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周丰
副组长: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刑警支队支队长李友良,刑警支队政委周长江
成 员:李劲强、刘世荣、徐以勤、陈才安、刘春耀、傅新、李运佑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刑警支队技术科,技术科科长陈才安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县区级公安机关刑事科学技术分室建设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
三、基本内容
根据公安部宜昌会议提出的“县区公安机关刑事科学技术部门工作要以现场勘查为主,现场勘查要以专业技术人员为主”的方针,切实解决多发性侵财犯罪等一般刑事案件现场勘查率低、勘查质量不高的问题,强力推进“一长四必”现场勘查新机制,做到“小案有人勘、物证能提取、信息会录入”的工作要求。按照《陕西省县区级公安机关刑事科学技术分室管理工作规定》,在我市县区级公安机关基层所队设立刑事科学技术分室。
(一)技术分室设立条件
中心城区、城郊结合部、城中村、商业网点集中区域、承担入室盗窃等一般性刑事案件侦办工作的基层所队。
(二)技术分室人员要求
技术分室设主任一名,由派出所一名领导同志兼任。
技术人员为2名民警+数名文职辅警,主要承担现场勘查、物证收集和提取、信息研判、视频侦查等工作任务。文职辅警主要承担信息录入、文案制作等室内工作。
坚决禁止使用辅警单独进行现场勘查工作。
(三)技术分室装备要求
1、基层派出所刑事科学技术分室分为三个工作区间,即勘查器材室、信息采集室和物证保管室(仅供参考,各所可按实际情况自行调整)。
2、勘查器材室。放置现场勘查技术装备、现场制卷和现场勘验信息录入。面积不得少于15m2,需配备:
(1)现场勘查箱(1个);
(2)物证保管柜(1个);
(3)现场勘查灯(1台);
(4)数码照像机(1部);
(5)数码摄像机(1部);
(6)现场勘验信息平板电脑快速录入设备(1套);
(7)现场视频侦查取证设备(1套);
(8)现场视频侦查取证设备;
(9)公安专网电脑两台,用于现场绘图、现场勘查案卷制作及现场勘验信息录入;
(10)现场勘查耗材:比例尺、各种指纹刷显粉末和相关试剂、足迹卷、物证袋、制卷耗材等(各种耗材的购买,由技术中队负责);
(11)设备保管柜。
3、信息采集室。采集犯罪嫌疑人的人员信息、十指指纹信息、足迹样本和本辖区发生的刑事案件信息、未知名尸体和疑似被害失踪人员信息、SIM卡等手机信息、图像及DNA样本资料,及其他需要采集、录入的信息。
(1)专室专用,不少于15㎡,采光良好,环境整洁;
(2)配备接入公安网的计算机1-2台;
(3)安装指纹活体采集仪;
(4)安装照(摄)像设备;
(5)配备专门的掌印捺印盒;
(6)足迹自动识别系统采集终端(暂不要求);
(7)手机信息全采集设备;
(8)DNA血卡采集设备;
(9)制作统一的胸牌;
(10)制作统一的背景米数标尺板,并粘贴在相应高度上。
4、物证保管室。保存兼职技术员从案件现场提取到的各种物证。面积不得少于15㎡,需配备:
(1)防盗门窗;
(2)物证架、物证柜;
(3)物证保管箱、物证袋;
(4)通风除湿及温控设备;
(5)消防器材;
(6)监控系统。
(四)案件管辖
1、承担入室盗窃、盗窃车内财物、盗抢摩托车、农用车、电动车等涉案金额较小的侵财案件及其他案情简单、具备勘验条件的一般刑事案件的现场勘查工作;
2、已破刑事案件需要现场补充勘验、辨认现场、制作影像资料的;
3、需要进行现场勘验取证的一般治安案件和伤害案件。
(五)工作职责
1、在县区公安机关刑事技术室指导下,完成本辖区内所承担的一般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现场勘查;
2、现场勘查中发现、固定、提取现场痕迹物证,做好一般性刑事案件现场痕迹物证保全工作,需要进行技术处理或送检的及时送交县(分)局刑事技术室;
3、刑事案件实行一案一卷制,即每勘查一起案件现场必须当场填写一份公安部制定的《现场勘验检验工作记录》,由勘查指挥人员、勘验人员、侦查人员和现场见证人签名盖章,统一存档,长期保存;
及时将案件现场勘验信息录入《全国公安机关现场勘验信息系统》、指纹、DNA等相关系统并制作正式现场勘查笔录。现场勘查笔录、现场绘图、现场照片及现场声像资料,原则上要求在现场勘查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制作;
4、严格按照要求,做好日常台帐工作,至少包括《现场勘查情况登记表》、《现场痕迹管理登记表》、《现场物证管理登记表》、《现场勘验材料移交登记表》等;
5、对重、特大刑事案件现场或需要技术支援的案件现场,进行先期现场物证保全,对易灭失、易遭破坏痕迹物证,进行初步固定,避免丢失、损毁和污染,做好现场保护工作;
6、对现场勘查情况和辖区发案情况及时进行分析研判与案件串并,将结果上报局技术室并及时通报相关办案单位;
7、保养、维护现场勘查设备器材,及时更新必备耗材,保证性能良好,能够正常使用。
(六)人员资质
所有承担现场勘验检查工作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过相关专业培训,经考核,获得现场勘查资格证。行使现场勘验检查工作职责时,要持有省、市公安机关统一核发的“现场勘验检查证”。
不具备资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七)管理模式
技术分室设立专门的办公场所,并挂牌(xx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xx分室)。县区级公安机关刑警大队对技术分室进行业务管理,在刑警大队刑事科学技术室领导下工作。具体负责对技术分室的设立、人员委派、业务指导、专业技能培训和业务工作考核。
(八)处警流程
1、接报警后,技术分室人员应及时赶赴现场,按照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规则有关程序要求,规范进行现场保护及勘验检查工作;
2、现场勘查中,发现超出自身勘验能力或需要使用专门技术手段对现场进行处理的,应及时请求县分局刑事技术室提供技术指导、支持;
3、经勘验查明发现不属于管辖范围内的刑事案件,应当及时通知县分局刑事技术室或其它警种部门前来勘查,并做好现场保护、材料移交工作。
(九)工作目标
一般案件现场勘验率、刑事案件现场勘验记录制作率、现场书面分析率、物证建档率均达到100%;痕迹物证提取率要分别达到现场手印20%、足迹40%、生物物证15%以上。
四、技术分室建设步骤和措施
(一)试点阶段(5月5日—5月31日)
1、试点单位
经市局研究,决定汉阴、紫阳、石泉县局为技术分室建设试点县,三个县局要在人口密集乡镇选取3—5个派出所作为技术分室建设试点单位。
2、工作措施
各试点单位要想法设法,在现有人员和装备的基础上,充分挖掘工作潜力,向科技要警力,向素质要战斗力,最大限度的发挥刑事技术人员工作积极性,充分利用现有装备,努力提高现场勘查和检验鉴定的数量和质量。
一是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各县局要尽快成立试点工作专门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试点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二是要求真务实、探索创新。各试点单位要按照技术分室建设规范,落实好每一项工作,抓好每一个环节,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在试点工作中,立足实际,积极探索技术分室建设的新方法、新途径。三是要总结改进、优化机制。总结和改进运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优化配置和工作机制。
通过试点,发现、吸收一批具有刑事技术专业素养、技术业务精的民警,和年富力强、上进心强的青年骨干民警,确保全市刑事技术力量的“老、中、青”队伍结构,形成攻坚克难的尖端力量,解决刑事科学技术工作中的疑难问题,提高全市公安机关刑事科学技术的整体水平。
3、验收阶段(
试点结束后,市局将对各试点单位技术分室的软硬件建设进行验收、评定,并组织模拟现场的现场勘查考试。对试运行单位的创新做法和好的经验进行总结提炼,下发各地以供参考。
(二)推广运行阶段(6月16日—10月31日)
市局将在试点效果好的县局召开现场推进会,对试点单位技术分室的运行模式、经验做法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实施,各县分局要按照《公安机关刑事科学技术室等级评定办法》、《陕西省县区级公安刑事科学技术分室管理工作规定(试行)》、技术分室建设规范和任务,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推进技术分室的建设。
(三)检查验收阶段(10月20日—12月31日)
2015年10月20日—10月31日,市局将组织检查组,对各县、区技术分室进行检查验收,成绩计入本年度绩效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技术分室建设是本年度公安机关十项重点工作之一,也是实行“一长四必”现场勘查新机制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县分局主要领导务必亲自组织、亲自调研、亲自审定方案;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要切实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坚决杜绝各行其是、推诿扯皮。着力解决好经费无、人员少、装备缺的问题,为技术分室开展案件现场勘查提供必要的条件。
(二)抓好责任落实,明确奖优惩劣
各县分局要认真落实本方案的工作要求,要通过多种方式进行督导、检查,对好的做法及时总结推广,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成效不明显的地方予以督促整改。并严格按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民警的责任。
建设期间,刑警支队将不定期收集各县建设进度情况,支队领导对进度缓慢和排名靠后的县区刑侦大队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同时把技术分室建设工作纳入对各县区刑侦工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实行“一票否决”制。
附:《公安机关刑事科学技术室等级评定办法》
《陕西省县区级公安机关刑事科学技术分室管理工作规定》
各县分局技术室建设任务一览表
汉滨 |
汉阴 |
石泉 |
宁陕 |
平利 |
镇坪 |
岚皋 |
紫阳 |
旬阳 |
白河 |
高新 |
恒口 |
合计 |
9 |
4 |
4 |
2 |
3 |
1 |
3 |
5 |
6 |
4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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