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公安局关于优化发展环境
切实加强破案打击工作力度的通知
各县公安局、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意见》和市局“8.20”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解决发展环境中存在的突出治安问题,深化“秦风行动”和“破案攻坚百日会战”专项行动,市局要求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迅速行动起来,因地制宜,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影响投资创业发展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优化发展环境是市委、市政府促进全市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举措,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高度重视,要把优化发展环境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以服务发展、保障民生为目标,以破案攻坚百日会战为抓手,以解决企业反映强烈、影响投资环境的突出治安问题为切入点,不断强化打击工作力度,努力为企业发展和重点工程建设保驾护航。
二、明确重点、重拳出击
(一)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一旦发生命案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各级公安机关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亲自组织指挥,迅速调集优势警力,打好合成战,快侦快破,消除影响。对未破的命案积案、未抓获的命案逃犯,要善于抓住战机,充分运用各种有效侦查手段,积极组织开展破案攻坚。通过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坚决打掉严重暴力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的持续稳定,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二)严厉打击涉黑涉恶犯罪。要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的方针,在全市范围内对涉及企业周边环境的违法犯罪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集中整治。要进一步加大对“五霸”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和案件侦办力度,重点打击暴力阻工、强揽工程、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干扰妨害项目施工和企业经营的黑恶势力犯罪。
(三)严厉打击暴力袭警、暴力抗法犯罪。各级公安机关要主动作为,敢于担当,对暴力袭警、暴力抗法犯罪要第一时间主动介入,及时立案侦查,及时收集证据,严格依法打击,切实维护法律尊严,努力为企业发展和重点工程建设创造公平正义、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
(四)严厉打击侵财犯罪。要继续秉承“破大案保稳定、破小案暖民心”工作理念,着力提高企业、重点工程项目内部及周边治安环境,严厉打击抢劫、盗窃、诈骗等侵财犯罪。同时要依法打击经济犯罪,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
三、规范执法,加强监督
各级公安机关要切实增强法律意识、证据意识、诉讼意识和时限意识,严格依法办案、严格依法处理,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坚决杜绝发生影响发展环境的重大执法案事件。同时,各县分局要对优化发展环境打击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坚决纠正走过场、措施不力、效果不好的问题和现象。
四、协作配合、整体作战
各警种、各部门要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强化全局意识。要结合自身职责,发挥职能作用,穷尽侦查手段,加强协作配合,积极参与行动,形成打击合力。要通过区域、部门、警种之间的密切配合,形成巡、查、堵、打多管齐下,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整体作战优势,努力提高打击犯罪的能力水平。
五、灵通信息、加强宣传
各县分局在破案打击过程中发现的影响优化发展环境的案件、线索,要及时上报市局,市局将确定一批重点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对已破获的案件,要加强宣传工作力度,充分展示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影响发展环境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的态度、决心和打击成果,努力营造严打整治的浓厚氛围。
市公安局联系人:刘春耀;联系电话:3181128。
特此通知
安康市公安局
201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