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公安局开展清查收缴管制刀具
专项治理行动初显成效
为推进“秦剑.四整治三防范”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整治和安全防范工作,切实加强对管制刀具的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稳定,按照市公安局“扫除行动”部署要求,宁陕县公安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集中时间、全力以赴,在全县范围内迅速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清查收缴管制刀具专项治理行动,并取得了一定成效。截止目前:共出动警力70余人次,警车50余台次,开展集中清查行动5次,共收缴管制刀具39把、弓弩 1 件、弹弓175 把、钢珠1000颗。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接市局方案后,县局局长郭清水立即召开相关部门负责人会议,要求全局民警要充分认识到管制刀具对社会安全稳定的严重危害性,切实增强做好管制刀具管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认真履行职责,把清查收缴管制刀具专项治理行动抓紧抓好,坚决遏制涉刀案件的发生。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进行,县局成立了由副局长汪涛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由治安大队牵头组织各派出所做好管制刀具清查收缴工作。同时,结合实际,制定了收缴行动实施方案,提出了具体的工作措施,严明了工作纪律,完善了考核考评监督机制,把专项行动纳入县局年度重点工作考核范畴,在专项行动结束后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将进行表彰奖励,对组织不力、工作不落实的单位责令补课并到县局说明情况。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发放宣传手册、在城区LED显示屏宣传管制刀具的认定标准等方式方法,使广大社会公众充分了解管制刀具的社会危害性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自觉做到不购买、不携带、不使用,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遵守法律的自觉性。同时,县局治安大队在城区3所学校开展“禁止刀具进校园”的法制宣传活动,各派出所深入辖区各学校开展“法制课堂”活动,教育广大在校学生自觉抵制持有、携带刀具的不良行为。
三、措施得力,严管严查。严格按照《公安部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对管制刀具实行“许可销售、实名购买、流向登记”管制措施。对辖区内11家销售刀具的个体工商、企业落实销售登记制度,实行“三禁止两报告”制度(即对行为异常、精神异常和未成年人等三类人员禁售,对行为异常、精神异常人员购买管制刀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并逐一签订了安全管理责任书。对不按规定登记备案、不按规定建立购销登记制度的5家五金门市部下达了依法责令整改通知书,没收了制造、销售的管制刀具及违禁的危险物品。同时,组织警力加强对全县学校周边、小商品批发市场、商场、夜市、网吧、歌厅等重点场所、部位的巡逻检查力度;加大对上访人员、精神异常人员、流浪乞讨人员、社会闲散人员等重点人员的盘查力度;加强对全县4家物流、寄递服务企业的管理,强化对托运、寄递管制刀具的安检查控力度;加强公安检查站查控工作,加大对可疑人员、物品、车辆的盘查力度,严查非法携带、托运管制刀具行为,严防非法管制刀具进入、流出辖区。
四、完善机制,齐抓共管。全局建立了多警联勤联合执法机制,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对管制刀具的销售、储存、携带等环节,开展联合检查,充分发挥了治安、刑警、交警、国保的合作优势,严厉打击非法制造、贩卖、携带管制刀具违法犯罪活动。治安大队同综治、工商、质检等部门建立了联动协商机制、情报共享机制,对所有销售刀具的加工企业及商户进行联合检查、清理、整治,形成了清查收缴管制刀具专项治理工作合力。
目前,全县清查收缴管制刀具专项治理行动正在深入开展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