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秦剑.四整治三防范”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宁陕县公安局把“黄、赌、毒”案件多发、易发区域作为整治重点,集中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突出问题,不定期组织开展对辖区出租房屋、中小旅店、歌舞娱乐场所、网吧、休闲会所等复杂场所的治安清查行动,从严打击整治藏匿其中的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有力的净化了社会风气。 2014年5月4日,宁陕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在侦办一起非法拘禁案时,发现李某芳涉嫌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案件线索,遂会同相关部门对县城关镇滨河路李某芳经营的“丽人”美容美发店进行突击检查。通过现场检查及进一步调查取证,李某芳供述其从2012年元月至今,租赁在宁陕县城关镇滨河路门面房,以经营“丽人”美容美发店为名,先后容留、介绍6名女性从事卖淫活动,从中抽取30%不等的费用,非法获利二万余元。 目前,李某芳因涉嫌容留、介绍卖淫罪已被宁陕县公安局依法处以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