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公安局打击“五霸”专项行动
再添战果
全市公安机关部署开展集中整治“五霸”社会治安突出问题百日会战启动后,石泉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于近日快速查处一起寻衅滋事案,依法对“街霸”王某进行了拘留十日并处罚款的处罚,受到当地群众的称赞,打击“五霸”专项行动再添战果。
8月25日8时46分,该县城关派出所接群众文某报警称,其于当日凌晨1时许在县城原缫丝厂院内自己经营的“阳光丽城超市”店门口被人殴打,腿部和胸部受伤。接到报警后,该所民警立刻展开调查取证工作。经调查得知,8月25日凌晨1时许,王某醉酒后在“阳光丽城超市”门前无故将店主文某停放在店门口的一辆黑色“雅马哈”牌二轮摩托车蹬倒,造成车辆受损。文某与其理论时,王某用脚蹬踏文某腿部和胸口。通过办案民警进一步调查,王某曾在2008年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刑一年三个月;2012年因寻衅滋事被劳教一年;2014年1月18日也曾因琐事殴打他人受到处理。其常常是因为一些琐事与他人发生纠纷,行为蛮横、暴力,在当地群众中影响极坏,构成无形威胁。石泉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根据事实依法给予王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的处罚。
石泉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快速、及时地查处王某,有效打击了“街霸”的嚣张气焰,巩固了辖区良好治安的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