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剑.百日会战”治安专刊第111期:平利县公安局快速查获两起“涉霸”案件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17日 来源:安康市公安局 【字体:

 

平利县公安局快速查获两起“涉霸”案件

 

近日,平利县公安局在“秦剑·百日会战”行动中,快速查获2起“涉霸”案件,行政拘留3人。

 9月初,平利县八仙派出所责任区民警收到群众短信举报:该辖区三寨村杨某保、王某山为承包装饰装潢工程,破坏市场秩序,经常性以各种理由威胁他人,强行承揽工程。收到案件线索后,该所一方面安排民警暗中搜集证据,一方面安排专人密切关注杨某保、王某山各种动向。915,杨某保、王某山给辖区一户村民装修过程中,认为暂住在辖区的安徽籍包工头章某胜以低价抢走了不锈钢楼梯扶手、防盗网等装修生意,二人酒后便一同前往章某胜的暂住地,对章实施殴打,造成章某胜多处软组织损伤。八仙派出所接警后迅速出警将杨某保、王某山抓获,并积极调查取证,两人对抢占市场殴打他人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平利县公安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分别对杨某保、王某山给予行政拘留15日、7日的治安处罚。

92117时许,平利县公安局大贵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大贵镇半边街村杨某酒后持木棍将其堂兄杨某某头部打破一条十公分长的口子,医院缝合十四针。接到报警后,大贵派出所快速出警,连夜开展案件调查工作。经走访群众得知,杨某长期嗜酒如命,酒后经常找亲朋邻居发泄私愤,无事生非并侮骂殴打他人,一旦群众报警,该杨就会采取各种手段威胁报复,在当地为霸一方,群众敢怒不敢言。为严厉打击涉霸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提升群众安全感,大贵派出所及时收集固定证据,查清杨某违法事实,依法严厉打击。目前,平利县公安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杨某裁决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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