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2日,经陕西省公安厅批准,白河县公安局宣告破获“省目标2014-029号”毒品目标案件——张纪保团伙贩毒案。
张纪保团伙贩毒案,在省公安厅禁毒总队和市公安局禁毒支队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历经六个月的艰苦侦破,共抓获涉嫌贩卖毒品犯罪嫌疑人九名;缴获盐酸哌替啶片360片,虚假身份证件36个,虚假印章六枚,收缴毒资三万元;查实该团伙以贩卖获取暴利为目的,利用虚假证件,在2012年9月至2014年4月11日期间,从安康市辖区13家县级医院骗购盐酸哌替啶片16600片(规格50mg,共计830克),已交易贩卖16240片,获取暴利三十八万余元。目前该九名犯罪嫌疑人已移送白河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4年4月10日,白河县公安局经对在白河县人民医院购买“盐酸哌替啶片”二名形迹可疑人员进行审查,发现其利用虚假的身份证、虚假的癌症患者诊断证明,在医院骗购“盐酸哌替啶片”。经对其手机等信息分析,在安康市汉滨区静宁巷相继将其同伙武某斋、陈某英、张某保、张某山等人抓获。经初审,发现该同伙都来自河南省台前县,该县为骗购并贩卖盐酸哌替啶片和盐酸二氢埃托啡的犯罪高危区,以在精麻药品管理相对松懈的医院为作案对象,利用自行制作的虚假身份证、虚假的癌症诊断证明及虚假的医院印章,从医院骗购盐酸哌替啶片或盐酸二氢埃托啡进行贩卖获利。白河县公安局党委深感本案重大,指示从禁毒、刑侦、派出所抽调10名民警组建了4.10张纪保团伙贩卖毒品案专案组,全力侦破此案。专案组民警兵分二路,一组负责在安康市辖区各医院调查取证,一组在突审已抓获犯罪嫌疑人的基础上,深挖其犯罪和团伙,扩大战果,赶赴河南追捕;经过连续六个月的奋战,在旬阳、汉滨、平利、岚皋、紫阳、汉阴、宁陕、镇坪、石泉等兄弟县局的大力配合下,在河南省濮阳市禁毒支队、技侦支队、台前县公安局禁毒大队的大力协作下,调查走访了安康市辖区13家县级医院,调取各类证据一千余份,先后五次奔赴河南、辽宁等地,辗转几千里查毒资、毒品去向,追捕上线,查清了该团伙的全部犯罪事实,抓获了本案涉嫌分销毒品的重要犯罪嫌疑人王某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张纪保团伙贩毒案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凿、事实清楚,相关证据已经获取,主要犯罪嫌疑人已经归案,符合破案条件;2014年10月中旬,顺利移送白河县人民检查院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