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公政〔2017〕91号
安康市公安局政治部关于转发《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对白河县“4.17”山体崩塌灾害抢险救援单位的表彰通报》的通知
各县公安局、分局,市局各部门、直属单位:
现将《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对白河县“4.17”山体崩塌灾害抢险救援单位的表彰通报》(安政函〔2017〕72号)转发给你们。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民警学习,大力弘扬抢险救援精神,将抢险救援精神转化为追赶超越的具体行动和强大动力,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争创“全国先进”、争当“陕西一流”目标相一致,立足本职,凝聚警心,扎实工作,再接再励,为我市建成西北生态经济强市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安政函〔2017〕72号关于对白河县“4.17”山体崩塌灾害抢险救援单位的表彰通报.pdf
安康市公安局政治部
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