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公安局打击环境污染犯罪成效显著
宁陕自然资源丰富,有“西安后花园”之称,保护生态资源,避免环境污染,公安机关责任重大。今年以来,宁陕县公安局在“秦剑”行动中广辟案件线索收集渠道,加大打击环境污染破坏生态资源犯罪案件侦破力度,集中力量开展破案攻坚,取得显著成效。连续破获4起环境污染破坏生态资源案件,刑事拘留4人,批捕3人,移送起诉3人。
2014年1月中旬,宁陕县广货街镇蒿沟村天府寨组村民柯美成未办理任何采伐手续,私自砍伐林木12.035立方米, 7月3日被该局刑事拘留, 7月13日批准逮捕, 8月28日移送审查起诉。
2014年4月,宁陕县金川镇兴隆村水井组村民李吉华违反《森林法》规定,私自砍伐乔财富管护山林木32.37立方米。6月20日被该局刑事拘留, 7月5日批准逮捕, 7月20日将案件移送审查起诉。
2014年4月中旬,宁陕县金川镇兴隆村耳扒组村民乔财富,办理4立方米林木采伐量,但在其柴山和承包山超限采伐52.295立方米。7月5日被该局刑事拘留,7月20日批准逮捕。
2014年3月以来,江安华在未办理任何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在自己承包山黑槽砍伐耳树67.99立方米,涉嫌滥伐林木且数额巨大, 2014年11月19日江安华被该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