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公安刑侦
“秦剑.百日会战”专刊第177期
2015年1月2日8时许,汉滨分局接田坝镇村民报案称:在田坝村五组一水井内发现一具男尸,井边有血迹。接报警后,汉滨分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指令调度刑警大队汇同吉河派出所赶赴现场开展调查。经现场勘查,确认死者系被人外力伤害致死。汉滨分局立即启动重大刑事案件工作预案,组织刑侦、派出所50余名警力成立专案组开展专案侦查。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技侦支队等相关部门同步开展工作。
经调查走访,初步查明死者身份和生前活动踪迹。死者张公根(男,23岁,田坝镇双溪村三组人)2015年1月1日晚同高秀全(男,44岁,住汉滨区田坝镇田坝村三组)等人在高秀全的亲戚陈某某家喝酒,后二人一起离开。高秀全现下落不明,有重大作案嫌疑。专案组立即围绕高秀全的行踪开展工作,在安康火车站、高速客运站、汽车站等重要交通卡口布控查控。1月2日13时许,专案组民警在吉河镇至田坝镇的中巴车上将正欲逃跑的犯罪嫌疑人高秀全抓获,当场从其身上缴获部分涉案财物。
经工作查明:犯罪嫌疑人高秀全1月1日晚在陈某某家喝酒时偶遇受害人张公根。因发现张公根系其以前打工时的工头,并对张在打工期间经常欺辱并克扣其工钱怀恨在心,遂决定实施报复。高、张二人喝完酒后返家途中行至一高坎边时,高趁张不备将其推下高坎,并用石头砸死,将其尸体藏在一口废弃的水井里,抢走其身上现金和银行卡等财物后逃匿。
目前,犯罪嫌疑人高秀全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一进步办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