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公安局集中销毁一批过期失效爆炸物品
为全面消除社会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2015年1月9日,宁陕县公安局依法对过期失效的3684公斤炸药和6266枚雷管进行了集中销毁,充分展示了宁陕县公安局治安隐患“三大”行动声势。
在全市公安机关治安隐患“三大”行动中,该局把清理过期失效民爆物品、关闭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爆炸物品库房作为专项行动的重中之重。1月8日、9日,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汪涛牵头抽调治安大队、派出所民警组成检查组对全县40余家涉爆单位逐一进行检查,排查出十余家企业近三年来库存的过期失效炸药10724公斤,雷管12638枚,关停未经安全评价爆炸物品库房7 座。
1月9日,经过认真筹划准备,宁陕县公安局邀请县电视台全程监督下,集中在旬阳坝镇月河坪村一处选矿厂,聘请安康泰和爆破公司20余名爆破技术人员,对旬阳坝境内过期失效的3684公斤炸药,6266枚雷管分别采取燃烧法、爆破法进行了成功销毁。整个销毁过程依法、安全、无事故。其它未销毁的部分炸药、雷管,县局已责成民爆物品使用单位同爆破公司签订了销毁协议,将在公安机关监督下逐步分期分批进行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