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治安隐患“三大行动”专刊(10)岚皋县公安局三项举措扎实开展治安隐患“三大行动”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30日 来源:安康市公安局 【字体:

 

 

全市治安隐患三大行动开展以来,岚皋县公安局迅速贯彻落实省厅、市局会议精神,集中时间、集中警力,认真组织开展全县治安隐患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并取得了一定成效。截止目前,全县共投入警力100余人次,检查重点单位61家,其中涉爆单位12家,行业场所31家,其他重点单位18家,共排查隐患14处,整改14处,关停行业场所2家;查处治安案件3起,行政处罚19人,行政拘留4人。

一、精心组织,全面部署。为确保三大行动顺利开展,18日,县局召开动员部署大会,县政府党组成员、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郭子平对三大专项行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并对各项工作任务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治安、交警、国保、消防、派出所等部门迅速展开行动,全面营造专项行动声势,务必取得实效。19日,县局治安部门再次召开工作推进会,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提出硬性工作措施,要求坚持做到严格执法,该处罚的必须处罚到位,该整改的必须整改到位,该停产停业的必须停产停业。同时,制定下发了《全县公安机关治安隐患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确保三大行动落到实处、抓出实效。

二、突出重点,因地制宜。行动中,县局克服任务重、工作头绪多等问题,注重统筹安排,合理组织警力,积极开展三大行动,重点加大对涉爆单位、学校、大型商场、道路交通以及行业场所的清查整治工作,加大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19日以来,县局治安大队多次深入辖区行业场所、公务用枪单位、民爆单位进行排查检查,督促完善备案制度,并逐家逐一签订《治安管理责任书》,共检查涉爆单位12家,行业场所31家,其他重点单位18家,共排查隐患14处,整改14处,收缴雷管132枚,关停行业场所2家。各派出所按照县局安排,认真组织开展三大行动。城关派出所对辖区旅馆、行业场所、网吧及内部单位、家属区住户、商业网点和出租房屋开展全面排查,检查各类单位21家,查处卖淫嫖娼案2起,行政拘留4人,关停行业场所2家。石门派出所对辖区内景区景点的火灾隐患进行安全检查,逐一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堰门派出所在开展对辖区行业场所清查时,查处一起赌博案件,抓获违法嫌疑人8名,行政处罚8人。孟石岭警务室对辖区群众进行了安全隐患宣传教育活动,发放宣传单2000余份。花里、大道派出所加强了对农村道路的安全管理,及时上路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检查,查处超员案件1起。

三、完善机制,深化三大行动。县局结合市局要求,立足工作实际,建立了四大工作机制,实施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管理。一是建立大培训机制。115日,县局治安、消防、城关派出所以集中培训、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加强对民爆、旅馆、网吧等行业场所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同时,要求各派出所分别对辖区重点消防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轮训,切实增强辖区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能力。二是建立大排查机制。县局治安大队和派出所以消防、民爆器材以及烟花爆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娱乐场所等部位为重点,采取暗访和实地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定期进行全面排查,摸清情况并建立工作台帐。三是建立大研判机制,坚持每月分析研判安全隐患及各环节事故特点,结合辖区实际,积极会同安监等有关部门,进一步制定与完善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四是建立大协调机制。按照重大案事件第一时间须向党委政府汇报的原则,县局进一步加强与各级党委、村委会的沟通联系,坚持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广泛获取各类情报信息,加强对治安隐患突出问题的经营场所、从业单位的排查与管控,做到防患于未然,努力构建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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