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公安局治安隐患排查整治成效明显
自全市公安机关公安安全隐患“三大行动”开展以来,石泉县公安局紧紧抓住严重安全隐患、突出安全问题和防范管理的关键环节,围绕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行业、重点物品、重点时段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对公共安全隐患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彻底消除、不留后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治安稳定和谐。自行动开展以来,共检查涉爆单位11家、烟花爆竹生产销售单位166家、加油站13家、涉枪从业单位2家、人员密集场所113家,发现整改安全隐患135处,行政处罚3家,收缴枪支1支、手榴弹61枚、子弹996发、导火索8米、拉火管78枚、雷管100枚、刺刀1把、仿真枪2支、烟花爆竹31件、礼花弹50件。
组织有力,部署周密,行动纵深开展。一是健全机构。成立以县政府党组成员、局党委书记、局长张鹏任组长、其他局党委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分管领导为专项工作组组长的公共安全隐患“三大”行动领导小组和治安隐患排查整治专项工作组,分口把关、分工协作、全局联动。二是细化任务。1月15日,局长张鹏主持召开局党委扩大会议,进一步学习了市公安局杨尚伟局长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做好年末岁首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对全县公安机关扎实开展公共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做了进一步安排部署,并制定印发《全县公安机关公共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职责和整治重点,将专项整治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做到了人人有压力,人人有动力。三是督察问效。要求县局纪检督察部门加大督导检查力度,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实地督查、循环督查等方式跟进督导检查。对工作不认真、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的,严格倒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专项行动期间,实行工作进展情况每周通报制。四是挂牌督办。要求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当场整改、限期整改、停业整顿和依法取缔,对可能引发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较大安全隐患、重大隐患或逾期未整改的安全隐患、单位自身无能力实施整改的安全隐患,提请政府实施挂牌督办或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突出重点,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明显。全警投入,全力以赴,深入开展大型活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危爆物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涉枪从业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发现整改了一批安全隐患,依法查处了一批违法人员,收缴清理了一批涉爆物品,妥善处置了一批安全事件。1月29日,池河派出所在开展行业场所检查过程中,获知辖区有人利用电脑赌博软件“澳门在线”进行聚众赌博。获取线索后,池河派出所制定周密抓捕计划,于当晚22时出动警力12人,组成3个抓捕行动小组,在全镇范围开展收网行动,共抓捕涉案人员7人,现场扣押涉案电脑、手机、账本等物证书证一批;1月27日,池河派出所在辖区新兴街东段一出租屋内查获一起卖淫嫖娼案,并依法对其行为人进行了治安处罚;1月20日,中池派出所在对辖区重点行业场所进行检查时,发现中池集镇兰某经营的液化气销售点门面内,有大量用饮料瓶装的散装汽油,兰某居住的地方是在居民住户密集区,而自己又就地经营液化气销售,这无疑是一枚“定时炸弹”,中池派出所当即进行查处,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广泛宣传,大造声势,营造积极氛围。一是强化宣传力度。为推动“三大行动”深入进行,提高公众知晓率和安全意识,最大限度预防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县局及时分解落实宣传任务,明确宣传要求,各所队迅速结合行动开展宣传攻势,采取电子屏显、过街横幅、公益广告、网络电视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三大行动”主题内容,努力营造浓厚氛围,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家喻户晓、尽人皆知、深入人心。目前,我局各工作组已协调30余家单位(商铺)电子屏显滚动播出安全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标语53幅,向群众发放安全宣传彩页资料50000余份,通过“石泉公安”微信公众平台、“百度贴吧.石泉吧”发布信息70余条。二是强化安全教育。组织开展单位、企业安全管理负责人、行业场所业主安全知识培训,深入开展治安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升群众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技能。同时采取有奖举报的方式发动群众主动参与,主动检举揭发各类违法犯罪线索。行动以来,共组织召开涉枪、涉爆、涉危业主培训会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