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公安局“点线面”结合扎实开展危爆物品隐患排查整治
年关临近,各项工程赶进度,城乡百姓备过年,是一年一度民爆物品、烟花爆竹流动和使用高峰期,也是安全风险高危期和安全监管重点期,为确保对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监管到位不出现安全漏洞,严防发生被盗、涉爆案件和不安全事故,石泉县公安局结合全市公安机关正在开展的“三大行动”,把民爆物品及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作为确保春节安全的重中之重,采取多项有力措施,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范于未然,最大限度提高危爆物品的安全系数。
严格检查,“点”上把好安全关。由治安大队牵头,联合消防大队、各派出所及县安监局等单位,先后对全县所有矿山、加油站、液化气站、民爆公司仓库等重点涉危涉爆单位开展地毯式检查,重点检查专用仓库的技术防范措施的落实、危爆物品入库、流向的登记、值班守卫制度的落实、守卫看护力量配备、值班守卫制度的落实,明确要求各单位和企业加强危爆物品、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严防丢失、被盗、被抢,对存在隐患的企业一律责令限期整改。1月29日,我局在对熨斗镇鸿运加油站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加油站人防、物防、技防、消防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重不足,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按照《消防法》规定应立即停业整顿,但停业后其油罐内储存的大量汽油仍是一个“重磅炸弹”。经及时向县政府分管领导汇报,迅速成立由公安、消防、质监、工商、安监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工作组,及时对该加油站从事经营活动的油罐以及加油机具进行了查封,责令其限期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加大盘查,“线”上把好巡逻关。加大巡逻盘查力度,加强警种协作,严厉打击对各类非法运输烟花爆竹、危爆物品违法行为。全面启动城东、城西、曾溪三个治安检查站一级勤务模式,开展24小时全天候安检查控工作,重点检查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剧毒放射等危险物品,管制刀具、仿真枪等违禁物品,对过往车辆做到“逢车必查”、“逢疑必查”。同时,加强对重点可疑车辆、人员和物品的查控力度,及时发现、打击各类违法犯罪,保持高压态势,真正挤压违法犯罪空间,提高群众安全感。2月4日14:30分许,两河派出所在辖区316国道上进行例行执勤巡逻时,发现对面驶来一辆车牌为陕A399BC牌照的面包车形迹可疑,民警当即示意司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在问及车上装运物品时,驾驶员王某眼神闪烁、含糊其辞。民警随即打开车厢后门进行检查,发现车厢内装满各类烟花爆竹30余件。经询问,司机王某对自己偷运烟花爆竹的事实供认不讳。
集中清查,“面”上把好防控关。进一步加大散落社会的民爆物品清理收缴力度,积极梳理案件线索,加大涉爆案件的侦办力度,严厉打击社会上非法制造、销售危险物品的违法行为。1月29日至2月8日,我局联合工商、安监等部门集中开展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城区西单集贸市场、桃园市场及其他各集镇农贸市场执法整治力度,全面收缴集贸市场、小商品市场、路边摊贩等场所非法销售仿真枪、管制刀具、烟花爆竹等危爆物品。1月28日,我局交巡警大队民警在工作中获悉:石泉县城关镇七里村一组费某敏住宅一楼储存有大量烟花爆竹。经突击检查,民警在费某敏住宅一楼房间内查获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共800余件,估计涉案价值达10万余元。经现场检查,室内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烟花爆竹随意堆放,一旦发生爆炸,后果不堪设想,给周边的居民带来了严重安全隐患。当即,交巡警大队依法对其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予以收缴,并口头传唤费某敏到交巡警大队接受询问。后经询问证实,这批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属城区烟花爆竹经销商段某从湖北购进的,暂存放于租用的费某敏房间。随后,民警找到段某,在证据面前,违法嫌疑人段某对非法存储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此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