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汲取上海“12.31”踩踏事故惨痛教训,认真做好岁末年初人员密集场所及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保卫工作,紫阳县公安局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主体责任,从健全机制、摸底调查、审批监管、应急管理四大方面着手,全力确保人员密集场所及大型群众性活动绝对安全。
健全群体活动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1月23日,该局组织全县经常举办群众性文化活动的县宣传、文广、工会、文联、妇联、教体、民宗、工商联、音协、移动、电信、联通、民歌文化传播公司以及民间文歌团队、社区居委会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组织学习中、省、市、县《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等相关文件,与到会单位签订《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责任书》16份。明确夯实监管单位和活动主办方的第一责任,从源头抓好各类群体性活动的管控工作。
强化人员密集场所、治安复杂地区摸底排查工作。围绕市局开展“三大行动”的有利契机,按照不遗不漏的原则,治安、国保等部门牵头组织各派出所、社区警务室,对广场、商场、超市、网吧、民族宗教活动场所、娱乐场所、车站、码头、旅游景点等易发生安全问题的人员密集场所和治安复杂地区进行摸排,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通过摸底排查确定对文笔山、五省会馆、擂鼓台、真人宫景区景点和集镇街区、客运站、火车站、码头等重点区域实行警力下沉,提高街面见警率,加大巡逻防控力度,密切掌控社会面动向,严密防范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增强群众安全感。同时,与文化、工商和消防等部门配合,组织对公共娱乐场所开展安全大检查,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据统计:共检查商场、超市、客运站、加油站、娱乐场所、旅游景点等单位282家,发现安全隐患75处,现场整改33处,下发《整改通知书》42份。
严格管控各类大型群众性活动。按照《陕西省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严格依法对大型群众性活动进行安全许可。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坚决不予批准,对未经审批擅自举办的,坚决予以取缔。对各类未纳入审批的群众性自发聚集的迎新春、祈福、进香等节庆活动和大型商场规模性促销活动,全部纳入工作视线,要求主办单位切实负起安全责任,认真开展风险评估,严控活动现场人员安全容量,并制定周密的安全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治安、国保、交警等部门部署足够警力,严格安全检查,严密安保措施,维护活动现场及周边的治安和交通秩序。据统计:共出动警力170人次,警车22台次,指导制定安保方案7份,应急预案7份。检查大型活动1场、群众自发性活动6场,商业促销活动4场。发现安全隐患2处,现场整改2处。
切实加强应急处突准备工作。充分考虑到可能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各项预案,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工作措施。1月6日和1月17日,纪检督察部门围绕接警慢作为、值班脱漏岗等问题,开展重点整治。1月19日,出台《紫阳县公安局机关总值班工作制度》,将机关民警分为八个小组,采取定点值勤、动中备勤等方式,做好应急处突各项准备工作。1月29日,消防部门假设模拟各种险情,强化冬防训练工作,不断提升队伍实战水平,切实加强应对各种突发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