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公安机关“三打击一整治”专项斗争工作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20日 来源:安康市公安局 【字体:

 

安公通字【2017120

各县公安局、分局:

201711630期间,全市公安机关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033起,完成目标任务的50.8%;起诉607人,完成目标任务的50.6%;五类侵财犯罪起诉211人,完成目标任务的45.4%;五类侵财犯罪中判决5年以上刑罚人数11名,占五类侵财犯罪判决总数137名的8%;侦办跨区域系列案件3261247案;破获电信诈骗案件50起,完成目标任务的55.4%;破获涉专案3起、起诉涉枪犯罪(不含非法持有)7人,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23.1%30.4%;破获涉及24个重点地区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侵财案件18起,起诉涉及24个重点地区的侵财犯罪嫌疑人15人;中省市主流媒体宣传报道871,公安厅刊发简报12次;破获省市挂牌督办案件48起;返还涉案财物2100余万元。

根据《全市公安机关2017秦鹰“三打击一整治”专项斗争考核办法》,经市公安局“专项办”考核,“三打击一整治”专项斗争战果排名为:第一名旬阳;第二名宁陕;第三名汉滨;第四名汉阴、岚皋;第五名平利;第六名石泉;第七名紫阳;第八名镇坪;第九名白河;第十名恒口;第十一名高新。现将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安排部署情况

公安部“茂名会议”、公安厅“4.27”会议后, 市公安局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按照“先部署后动员”的工作思路,成立了由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杨尚伟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汉滨分局局长邱祖满任常务副组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周丰、雷绍明、局党委委员、刑警支队长李友良任副组长的“三打击一整治”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全市公安机关“三打击一整治”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量化了目标任务。将工作成效纳入2017年全市公安机关目标责任、十项重点工作和刑侦绩效考核范畴。518,市公安局召开“三打击一整治”专项斗争动员部署会,杨尚伟副市长提出了“九条铁律”,对全面夺取“三打击一整治”专项斗争胜利进行全面安排部署。616,省厅督导检查组深入我市检查“三打击一整治”专项斗争,督导组组长、刑侦局副局长郝弢“三个到位”充分肯定我市“三打击一整治”专项斗争。628,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刑侦部门“迎七一、学英模、保平安、创一流”英模集体和个人先进事迹报告会暨全省打击盗抢骗大冲刺阶段表彰会,安康市公安局一举斩获全省“2016秦盾行动” 优胜单位第一名,这是市公安局自2013年以来专项打击工作连续四年位居全省前列。71314日,在紫阳县召开的全省公安机关“2017秦鹰行动”第一战役集中打击盗抢骗犯罪大冲刺行动战果认定会上,我市选送的宁陕APK木马反破译分析法、紫阳系列跨省流窜技术开锁入室盗窃案分别摘取全省优秀技战法、精品案例第一名和第二名

各县分局对此次专项斗争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均成立了由县政府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明确了打击重点,分解了任务指标。分别召开了不同层次的“三打击一整治”专项斗争动员部署会议,对专项斗争做了全面安排部署。

二、工作进展情况

1、刑事破案:全市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033起,完成目标任务的50.8%。其中,汉阴破案251起,完成目标任务的67.1%;紫阳破案267起,完成目标任务的63.7%;岚皋破案167起,完成目标任务的62.6%;汉滨破案613起,完成目标任务的58.2%;平利破案173起,完成目标任务的57.5%;宁陕破案75起,完成目标任务的52.4%;石泉破案145起,完成目标任务的48.5%;白河破案106起,完成目标任务的39.9%;高新破案35起,完成目标任务的35.6%;恒口破案41起,完成目标任务的34.5%;旬阳破案144起,完成目标任务的26.2%;镇坪破案16起,完成目标任务的14.5%

2、起诉总数:全市共起诉607人,完成目标任务的50.6%。其中,汉滨起诉226人,完成目标任务的69.7%;石泉起诉60人,完成目标任务的64.9%;平利起诉46人,完成目标任务的52.8%;宁陕起诉23人,完成目标任务的46.5%;镇坪、白河分别起诉14人和39人,均完成目标任务的44.9%;紫阳起诉50人,完成目标任务的43.5%;旬阳起诉65人,完成目标任务的41.8%;汉阴起诉50人,完成目标任务的40.6%;岚皋起诉23人,完成目标任务的36.4%;高新起诉7人,完成目标任务的20.5%;恒口起诉7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8.7%

3、侵财犯罪起诉人数:全市共起诉五类侵财犯罪211人,完成目标任务的45.4%。其中,镇坪起诉9人,完成目标任务的77.1%;汉滨起诉80人,完成目标任务的65.6%;恒口起诉7人,完成目标任务的51.5%;旬阳起诉33人,完成目标任务的51%;紫阳起诉21人,完成目标任务的44.4%;石泉起诉16人,完成目标任务的42.4%;平利起诉11人,完成目标任务的32.6%;宁陕起诉6人,完成目标任务的28.8%;岚皋起诉7人,完成目标任务的26.4%;汉阴起诉11人,完成目标任务的26%;白河起诉8人,完成目标任务的24.6%;高新起诉2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6.5%

4、重刑率:全市五类侵财犯罪中判决5年以上刑罚人数共11名,占五类侵财犯罪判决总数137名的8%。其中,旬阳五类侵财犯罪中判决5年以上刑罚人数3名,占五类侵财犯罪判决总数19名的15.8%;汉滨五类侵财犯罪中判决5年以上刑罚人数8名,占五类侵财犯罪判决总数53名的15.1%

5、侦办跨区域系列案件:全市共侦办跨区域系列案件3261247案。其中,旬阳31254案;汉滨91441案;紫阳71046案;岚皋3335案;汉阴4832案;平利1219案;白河、镇坪各126案;宁陕123案;石泉113案;高新151案。

6、打击电信诈骗:全市共破获电信诈骗案件50起,完成目标任务的55.4%。其中,紫阳破获17起,完成目标任务的197.7%;宁陕破获5起,完成目标任务的116.3%;平利破获6起,完成目标任务的69.8%;旬阳破获7起,完成目标任务的65.1%;汉阴、岚皋各破获5起,均完成目标任务的58.1%;恒口破获2起,完成目标任务的46.5%;石泉破获3起,完成目标任务的34.9%

7、打击涉枪犯罪: 全市共破获涉枪专案3起,完成目标任务的23.1%。其中,岚皋、平利、旬阳各破获涉枪专案1起,均完成目标任务的100%。共起诉涉枪犯罪(不含非法持有)7人,完成目标任务的30.4%。其中,汉阴、石泉各起诉2人,均完成目标任务的100%;宁陕、岚皋、平利各起诉1人,宁陕完成目标任务的100%,岚皋、平利均完成目标任务的50%

824个重点地区整治:全市共破获涉及24个重点地区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侵财案件18起,起诉涉及24个重点地区的侵财犯罪嫌疑人15人。其中,平利破案8起,起诉6人;旬阳破案3起,起诉2人;白河破案2起,起诉1人;宁陕破案1起,起诉3人;汉阴、石泉、岚皋各破案1起,起诉1人;镇坪破案1起。

9、宣传工作:全市中省市主流媒体宣传报道871次。其中,石泉200次;岚皋162次;汉滨119次;紫阳90次;旬阳78次;平利44次;宁陕42次;镇坪36次;汉阴35次;白河34次;高新16次;恒口15次。公安厅简报刊发12次。其中,汉滨3次;汉阴、岚皋、旬阳各2次;石泉、宁陕、平利各1次。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全市公安机关“三打击一整治”专项斗争在各级公安机关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些成绩,同时,也存在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攻坚不强、成效不明显、发展不平衡等诸多问题,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石泉、白河、高新、恒口破案均未达到时间与任务同步,旬阳、镇坪未达到三分之一。

2、除汉滨、石泉、平利外,其余县区起诉均未达到时间与任务同步,高新、恒口未达到三分之一;除镇坪、汉滨、恒口、旬阳外,其余县区侵财犯罪起诉均未达到时间与任务同步,宁陕、岚皋、汉阴、白河、高新未达到三分之一。

3、除旬阳、汉滨外,其余县区五类侵财犯罪中判处5年以上刑罚人数均为“零战果”

4恒口侦办跨区域系列案件“零战果”

5、恒口、石泉破获电信诈骗案件均未达到时间与任务同步,汉滨、镇坪、白河、高新“零战果”

6、除岚皋、平利、旬阳外,其余县区破获涉枪专案“零战果”;除汉阴、石泉、宁陕、岚皋、平利外,其余县区起诉涉枪犯罪(不含非法持有)“零战果”

7汉滨、紫阳、高新、恒口24个重点地区整治“零战果”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要继续深化并加强对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和困难,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予以推进。二要进一步加大破案攻坚力度。根据省厅要求,今年破获现案和年内月前积案总数要同比增加30%以上,各县分局要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多种措施,尤其强化信息研判,加大破案攻坚。要重点加强系列性、团伙性、跨区域性侵财案件的研判、经营、深挖和侦破工作。三要进一步加强一线督导。对成效不明显的项目,要落实责任。尤其是零战果的县区,要重点督导,迎头赶上。四要进一步加大追赃挽损追逃。要加大追赃返还力度,尽最大限度为受害群众减少损失,使破案成果惠及于民。五要进一步加强信息上报和宣传工作。要及时、准确的上报专项斗争取得的战绩。同时,要有组织、有重点、有步骤的组织开展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力争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

附:全市公安机关“三打击一整治”专项斗争排名通报表.xls

 

 

                安康市公安局

                  2017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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