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食药环”犯罪专项行动专刊(34)旬阳县公安局破获一起环境污染犯罪案件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04日 来源:安康市公安局 【字体:

 

全市公安机关“秦风”专项行动暨打击食药品和环境污染犯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旬阳县公安局按照“涉及民生无小事”的理念,积极摸排线索、全力以赴打击食药品和环境污染犯罪。416日,经过长期摸排,慎密侦查,破获一起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刑事拘留2人,取得了打击环境污染犯罪开门红。

2015129日,旬阳县公安局接到湖北省黄石市公安局环境保护警察支队移交陕西中科纳米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涉嫌污染环境一案线索,民警立即对此线索展开秘密摸排,收集证据,48日,旬阳县公安局办案民警依法将此案犯罪嫌疑人带回进行询问,核实该公司相关违法犯罪事实。经审查:犯罪嫌疑人丁某贵(男,汉族,19711027日出生,中专文化,住旬阳县城区健康南路15号)系陕西中科纳米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副经理,在向该公司副总经理的王某宪(男,汉族,1971625日出生,大专文化,住旬阳县城区健康南路16号)汇报同意后,自20125月至20148月从李某国(已被黄石市公安机关另案处理)挂靠的宝鸡坤泰金属有限公司手中购买炼钢厂危险废物烟道灰1300余吨。经查实陕西中科纳米股份有限公司在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将1300余吨危险废物烟道灰非法处置用于生产纳米氧化锌。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宪、丁某贵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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