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风”行动治安专刊(35)石泉县公安局“秦风”行动中查处多起卖淫嫖娼案件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11日 来源:安康市公安局 【字体:

 

自全市公安机关“秦风”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石泉县公安局面对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涉黄”问题狠抓查处打击的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打击卖淫嫖娼违法犯罪活动常态化治理机制,县局与派出所、派出所与包片民警层层签订整治责任书,广辟线索,多种方式检查,严厉打击卖淫嫖娼违法犯罪活动。截止目前,全县共出动警力300余人次,清查旅馆、歌舞娱乐、洗浴按摩、美容美发等娱乐服务场所150余家次,连续查处卖淫嫖娼案件3起,治安拘留6人,打击卖淫嫖娼违法犯罪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全市公安机关“秦风”行动再添战果。

2015428日晚,石泉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民警获得线索,石泉县城迎宾路一美容美发店中有人从事卖淫活动。掌握线索后,民警仔细摸排线索,于当晚22时快速出击,将正在美容美发店里从事卖淫嫖娼活动的黄某(女)、彭某(男)二人一举抓获。经查,卖淫女黄某于428日来到美容美发店从事卖淫活动,才进行交易就被民警查获。在证据面前,黄某、彭某二人对自己卖淫嫖娼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201542722时许,石泉县公安局熨斗派出所民警根据情报线索,在石泉县原“金果”美容美发按摩店将正在进行卖淫嫖娼的邓某芹(女)、王某龙(男)当场查获,民警将二人口头传唤至县局进行询问,邓某芹、王某龙对其卖淫嫖娼的行为供认不讳。

201542823时许,石泉县公安局熨斗派出所民警在县迎宾路“雪丽梅”美容美发按摩店将正在进行卖淫嫖娼行为的姚某凤(女)、何某元(男)当场查获,民警传唤二人至县局办案中心进行询问,姚某凤、何某元对其以每次100元进行一次性交易的行为如实供认。

    目前,该局对三起案件中涉嫌卖淫嫖娼的邓某芹、王某龙、姚某凤、何某元、黄某、彭某六人进行了治安拘留并处罚款。

阅读人列表 已有0人阅读,已被阅读
各县区信息统计 各部门信息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