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食药环”犯罪专项行动专刊(36)岚皋县公安局查处两起环境污染案件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18日 来源:安康市公安局 【字体:

 

打击“食药环”犯罪专项行动专刊(36

安康岚皋县公安局查处两起环境污染案件

 

当前,岚皋县公安局借“秦风”行动之机,与环保部门密切协作,敢于向环境污染“亮剑”,对污染环境案件实行零容忍。连日来,该局连续破获污染环境案件2起,行政拘留2人。

为广辟案件线索,4月底以来,该局抽调精干警力与当地环保、工商部门联合执法,在县城一出租房内,当场查获一家无证经营、擅自偷排含有重金属电镀废水的电镀小工厂,并依法查扣正在电镀处理的数百只金属产品。经查证:该工厂在电镀处理过程中将大量含有硫酸等未进行处理的废水排到沟渠,造成附近地下水被严重污染。目前,该工厂负责人祝某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同时,该小工厂被依法取缔。

51122时许,该局接到群众报警:居民陈某国为其父过寿,连续燃放烟花爆竹,噪音极大,使周围群众无法休息,请公安机关处理。接到报警后,该局治安大队民警迅速出警,赶往现场进行处理。处警民警到达现场后,烟花爆竹仍在燃放,响声极大。于是民警就找到当事人陈某国,现场为其宣讲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和噪音污染的相关法律知识,并责令其立即停止燃放。该陈在民警的警告下,非但不停止燃放,而且说道:“我燃放我的烟花爆竹,与你们何干”。民警在警告无效的情况下,遂采取果断措施,依法将其传唤至公安机关进行询问,经询问:该陈对其在夜间持续燃放15分钟的烟花爆竹,给城区居民群众造成了严重的噪音污染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公安机关根据噪音污染相关法律,对其采取行政拘留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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