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监督检查执纪问责确保元旦期间廉俭过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9日 来源:安康市公安局 【字体:

 

各县分局,局属各部门、直属单位:

2018年元旦将至,为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确保过一个平安、廉洁、祥和的节日,按照省纪委驻厅纪检组、市纪委和市局党委的要求,就进一步强化节日期间监督执纪问责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严明纪律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5.19”重要讲话“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结合中省市纪委和市公安局深入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五股歪风”问题,严格强调元旦期间廉俭过节纪律,严格落实“七个不允许”和“三个严禁”的要求。七个不允许决不允许公务接待饮用任何酒类,包括私人自带酒类;决不允许部门和单位之间相互宴请饮酒;决不允许公款购买消费任何酒类;决不允许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决不允许出入“私人会所”,参与“一桌餐”等形式的吃请活动;决不允许公款旅游、健身等;决不允许公款送任何形式的礼品等节礼。三个严禁: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严禁收受礼金礼品、出入私人会所及其他奢靡享乐,严禁公车私用。要求全体公安民警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以身作则,严于律己,率先垂范,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抵制“四风”和“五股歪风”的侵蚀,确保节日风清气正。

二、严格监督检查。各县分局公安机关监督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督检查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压力传导机制。要以“七个不允许”、“三个严禁”滥发过节费、公款吃喝、公款送礼、“枪车酒赌毒”等问题为重点,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开展有针对性地监督检查。依托12389报警平台,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认真受理每一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举报线索,及时进行核查。延伸监督检查触角,实现监督全覆盖、双促进。

三、严肃执纪问责。各县分局纪检监察部门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省市纪委和部省公安机关的要求。对顶风违规违纪问题,一律严查快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力,以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问题,或者压案不查、瞒案不报、包庇说情甚至干预案件查处的,在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同时,要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对协助党委监督工作不力,致使发生严重违规违纪问题,或者监督检查不严,发现问题隐瞒不报、拖延不查、追责不到位的,要追究纪委监督责任。确保从严治警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各县分局纪检监督部门执纪问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市局纪委。各县分局纪委于1412时前将元旦期间开展监督检查情况书面报告报送市局纪委。

      

        中共安康市公安局纪委

        2017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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