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风行动治安专刊(57)石泉县公安局依法取缔两家违规经营场所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17日 来源:安康市公安局 【字体:

 

秦风行动治安专刊(57

石泉县公安局依法取缔两家违规经营场所

 

全市公安机关治安部门秦风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石泉县公安局结合当前开展的“铁拳执法”行动,出重拳,下猛药,有力开展治安隐患排查、清理、整治工作。近日,该局依法查处2起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案,取缔2家违法经营场所,行政处罚2人,收缴违法所得12140元。

511日,石泉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在日常安全检查时,发现位于石泉县城关镇新桥村一组名为九江商务的宾馆未办理特种行业安全许可证,涉嫌未经公安机关许可擅自经营旅馆业。经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石泉县九江商务酒店法人甘某群,自2015426日至2015511日期间未经公安机关许可,擅自以石泉县九江商务酒店的名称,在该酒店开设55间客房,经营旅客住宿,为住宿人员提供住宿服务84次,非法获利10140元。520日,石泉县公安局依法对九江商务予以取缔,对涉嫌未获许可擅自经营的违法嫌疑人甘某处罚款伍佰元,并依法追缴其违法所得10140元。

  5312030分许,石泉县迎丰派出所民警对辖区行业场所例行检查时,发现在位于迎丰集镇崔家梁路边放置一块“鑫源旅馆”的广告牌,民警立即对该旅馆进行检查,并依法要求该店老板出示“特种行业许可证”,旅馆老板未能出示有效证件,涉嫌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旅馆的违法行为被民警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调查,经调查,该店负责人吴某,承认自己目前未取得合法证件,擅自经营旅馆的违法事实。目前,石泉县公安局依法对“鑫源旅馆”予以取缔,对吴某的违法行为做出了行政处罚,并依法追缴其违法所得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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