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公安局严厉查处一起“村霸”案件
自全市公安机关集中整治“五霸”社会治安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岚皋县公安局不等不靠、加大线索摸排力度,坚持露头就打,有霸必除。近日,该局再次成功查处一起“村霸”案件,刑拘1人,并依法起诉,有效地打击了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有力的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5月28日凌晨2时许,犯罪嫌疑人杨某耀酒后回家行至岚皋县城关镇神田路杨新谓家附近时,看见路边停放有一辆货车,随即用脚踢踹货车,并大声吵闹,受害人杨新谓发现后下楼制止并劝说其早点回家休息,杨某耀遂与杨某谓发生争执撕扯,后杨某耀返回家中取出菜刀追赶杨某谓,在追至邻居杨德钱家大门附近处,杨某耀用菜刀将杨某谓右手手肘砍伤后逃离现场,后杨某耀在该村附近的一条河堤边被抓获。经陕西安康金州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杨新谓的伤情属于轻伤一级(安康金州司法鉴定中心(2015)临鉴字第978号 )。经查:杨某耀(男,1982年11月26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户籍地:陕西省岚皋县城关镇方垭村四组,现住在陕西省岚皋县城关镇方垭村四组)2006年2月刑满释放后整天游手好闲,不务正业,有酗酒嗜好,在村上谁敢说他个“不” 字轻则拳脚相加,重则拖刀动斧,可谓方垭村上的一霸。
因杨某耀的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涉嫌故意伤害罪。6月23日岚皋县公安局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杨金耀移送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