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公安刑侦
“秦风行动”五打击专刊 第166期
白河警方运用“355”工作法
成功破获摩托车被盗案
在“打盗抢、防诈骗、破小案、暖民心”百日会战收官之际,白河县公安局集中优势警力,持续发力,进一步加大对侵财类犯罪的凌厉攻势,近日,成功破获城区摩托车盗窃案2起,抓获流窜盗窃犯罪嫌疑人2名,为百日会战再添战绩。
2015年6月4日晚,白河县城关镇阳光小区连续发生两起摩托车被盗案件,涉案价值近2万元。案发后,白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在做好现场勘查、调查走访的同时,及时调取案发现场周围及城区主要路口、卡口的监控视频,刑侦、网安、视频侦查民警同步上案,对获取的信息资料进行细致分析,成功研判出犯罪嫌疑人在作案前后的活动轨迹。办案民警以此为突破口,在市局技侦、网安支队的大力支持下,经进一步梳理、甄别,锁定犯罪嫌疑人在湖北省十堰市城区一带活动。抓捕民警立即赶赴湖北省十堰市,在十堰警方的协助下,通过三天的蹲守,于7月4日22时许在十堰市茅箭区北京路某宾馆将犯罪嫌疑人李长青(男,29岁,湖北竹山县人)、李兴国(男,38岁,河南邓州市人,盗窃前科人员)成功抓获,当场缴获撬盗摩托车工具若干。经突审,犯罪嫌疑人李长青、李兴国如实供述了其二人于2015年6月4日18时许,结伙窜至白河县城关镇将何某、冯某二人停放在阳光小区的两辆摩托车盗走,后骑行至湖北省老河口市变卖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长青、李兴国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深挖、追赃挽损等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