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整治五霸专刊(25)汉阴县公安局查处两起“涉霸”案件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03日 来源:安康市公安局 【字体:

 

自全市公安机关集中整治“五霸”社会治安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汉阴县公安局不等不靠、加大线索摸排力度,坚持露头就打,有霸必除。近日,该局连查2起“涉霸”案件,刑事拘留1人,治安拘留2人,有效地打击了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有力的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近日,汉阴县公安局民警在走访摸排工作中获悉:城关镇东南村四组村民刘某珍有涉嫌违法情况。经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刘某珍近几年来以他人修建房屋遮挡其阳光或侵占其土地为由多次敲诈他人现金。

汉阴县城城关镇东南村村民刘某平在原石油公司大道路南土坡建房,刘某珍居住在原石油公司大道路北,中间有公用交通要道宽6米,刘某珍以刘某平建房影响她家房屋通风为由,多次采取跳楼自杀等手段干扰阻止刘某平修房。逼迫刘某平支付采光补偿56000元,才得以正常施工。

20121215日,喻某明征得有关部门同意,与东南村签订土地有偿转让协议进行旧房改造。2013年喻某某开挖屋基地时,刘某珍毫无根据的以土地是集体土地为由,多次强行阻止喻某明施工。迫使喻积明于2013811日和91日两次付给刘佐土地补偿费和误工费共50000元。

犯罪嫌疑人刘某珍以耍泼、胡闹及威胁等手段共多次敲诈他人现金106000元,2015715日以敲诈勒索罪被该局刑事拘留,730日被批准报捕。

20157291026分,汉阴县公安局接到报警称:有人以其被政府征收过的土地上有松树未获得满意的补偿为由,阻拦月河工业园区环线路道路工程开挖作业。民警接到报警后,同工业园区干部和月河村干部找到蒋某做征地拆迁补偿的解释工作,但蒋某以每颗松树(直径2公分)要13000元补偿不能满足为由拒绝配合,对工业园区干部及村干部撕抓踢打,并导致处警民警受伤,还指使其子袁某回家拿自制汽油瓶阻止工程正常施工,民警见状欲将蒋某强行带离现场接受调查,在带离蒋某的路途当中,蒋某的儿子袁某阻挡、谩骂执勤民警,阻止民警带离蒋某。后2人被该局民警强行带离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处理。经调查,上述2人行为已经涉嫌阻碍执行职务,汉阴县公安局依法对蒋某、袁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通过公安机关的有力打击,震慑了一批企图在各项工程项目上贪财图利的违法人员,有效的净化了社会风气。目前,汉阴县公安局集中整治“五霸”社会治安突出问题专项行动正向纵深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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