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
1、陕西省公安厅下发《关于2018年度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工作情况的通报》,安康市公安局连续九年被陕西省公安厅评为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组织优胜单位。
2日
2、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委书记郭青到市中心城区走访慰问基层一线公安干警,通过他们向全市广大公安干警送去新春祝福。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陈明,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张维护一同慰问。
4日
3、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张维护先后到市公安局机关、高新分局和汉滨分局春节安保维稳一线和基层单位,看望慰问坚守在工作岗位上的公安民警,代表市政府和市公安局党委感谢他们的忠诚担当和恪尽职守,送上了节日的祝福,并送去了慰问品。市政府办和市公安局有关领导分别陪同慰问。
10日
4、春节假日期间全市社会稳定秩序良好。春节假日期间,全市公安机关从严从实从细落实安保措施,圆满完成春节假日安保维稳任务。2月4日至2月10日,全市共接有效报警2622起,其中刑事案件17起、57起,与2018年春节相比分别下降5.6%、17.4%,未发生较大以上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和重大刑事案件,实现“五个严防三个确保”的工作目标。
12日
5、市公安局召开机关“讲政治、正风纪、促规范”整训动员大会,就组织局机关民警辅警开展“讲政治、正风纪、促规范”整训活动召开大会进行动员部署。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张维护作动员讲话。会议印发了活动实施方案,市局在家党委班子成员、局机关全体民警辅警参加会议。
14日
6、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张维护带队督导检查中心城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点对烟花爆竹禁放、“孔明灯”燃放、城市街道乱焚乱烧、餐饮油烟排放、不达标排放摩托车违法行驶、渣土车不规范运营等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市政府办、市生态环境局、公安局、城管局、住建局、交通局、交警支队等部门参加检查,执法人员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现场进行查处,督查组就相关问题进行交办。
15日
7、市公安局召开机关“讲政治、正风纪、促规范”整训动员大会。市公安局召开2018年度局机关考核述职测评大会,对2018年度局机关各部门工作进行考核测评,对局机关各基层党组织2018年度工作进行民主评议。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张维护出席会议。市局在家党委班子成员,交警支队、教育训练支队主要负责人,局机关全体民警辅警参加会议。
18日
8、市公安局召开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和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安保工作动员部署会,进一步细化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周斌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两会”安保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会议,会议印发了了《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及处置突发事件工作预案。
19日
9、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张维护组织分管联系部门召开会议,专题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讲。市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国安局和安康监狱等部门班子成员及相关干部参加会议。
10、市公安局机关举办“迎新春”拔河比赛。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杨文浩出席比赛并致开幕词。本次比赛共有12支代表队100余名民警、警务辅助人员参加,市局第四、第五党支部分别获得冠亚军。
11、市公安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马钦珏带领纪检监察室、督察支队有关同志,先后到旬阳、汉滨、恒口等县分局,督导检查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20日
12、市公安局召开机关“讲政治、正风纪、促规范”整训暨2018年度考核总结表彰大会,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张维护出席会议并讲话,对局机关“讲政治、正风纪、促规范”整训工作进行总结,对2018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进行表彰,就做好2019年度机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市局在家党委班子成员,交警支队、教育训练支队主要负责人,局机关全体民警辅警参加会议。
21日
13、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九督导组组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麟带领督导组一行4人,到市公安局督导检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市政府副市长、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市公安局局长张维护,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扫黑办主任吴家仲,市扫黑办副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李友良等分别陪同检查。
14、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汉滨分局局长张鹏到中心城区对行业场所管理、交通秩序整治、值班备勤工作进行检查。
15、20日至21日,省公安厅徐小宁副巡视员一行4人到交警支队机和宁陕、石泉、平利等地督导检查安康贯彻落实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三秦平安春运”工作。
23日
16、市公安局圆满完成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和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安全保卫任务。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分别于2月21日、22日在高新区隆重举行,市公安局层层夯实工作责任和安保措施,全体参战公安民警和消防特勤认真履职,严密防范,确保会议安全顺利召开,受到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的充分肯定和代表、委员们的好评。
26日
17、市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获得市委市政府表彰。市公安局被市委、市政府授予“2018年度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部门”, 11名民警被授予“2018年度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
28日
18、市公安局圆满完成春节期间安康中心区域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得到市委副书记、市长赵俊民,副市长寇全安,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张维护批示肯定。2月份以来,中心区域共排查烟花爆竹销售点(店)1060余家次,查处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案件48起,行政处罚48人,取缔无证经营摊点392家,收缴烟花爆竹3300余件;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162起,行政处罚191人、行政拘留2人;成功制止非法燃放烟花爆竹2300余起、3700余人。
19、市公安局召开全市公安机关深化“夯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年”暨监督工作会议。市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马钦珏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县级纪检员、市公安局监察室主任强林主持会议,并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具体要求。市局纪委委员、各县分局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督察大队长、审计专干及市局纪检、督察、审计全体民警等60余人参加了会议。
20、公安部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办公室下发《关于2018年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资格等级考试情况的通报》(公法〔2019〕205号),通报表扬安康公安机关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工作。
(审核:杨 伦 编校:指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