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整治五霸专刊(30)宁陕县公安局迅速处置一起非法游行示威“路霸”案件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06日 来源:安康市公安局 【字体:

 

 

  自全市公安机关集中整治五霸社会治安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宁陕县公安局坚持除恶务尽、露头就打的原则,为优化建设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近日,该局快速反应,依法妥善处置一起非法游行示威“路霸”,行政拘留1人,行政警告3人。有力震慑了违法人员嚣张气焰,维护了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

  9月14日14时许,宁陕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宁陕县人民政府门口聚集了20余名打着横幅的工人,把门口堵住不让人进出,请求查处。接到报警后,局党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指示治安大队城关派出所相关部门赶赴现场控制事态民警到达现场后,从思想上,法律上和政策上对非法聚集群众进行劝解。但聚集人员拒不听从民警劝阻,并打着横幅由政府大门口经迎宾十字游行至西汉高速路引线西沟隧道,堵塞过往车辆30余辆,时间长达1小时,整个游行距离达2.9公里,严重堵塞了交通,妨碍了车辆通行。

经查,9月14日14时许,宁陕县三星棚户区30余名工人在劳务公司讨要工资无果后,未经公安机关批准,打着横幅在宁陕县政府大门口聚集,阻碍行政人员正常办公,并拒不听从政府工作人员及公安民警劝阻,又由政府大门口经迎宾十字游行至西汉高速路引线西沟隧道,故意堵塞隧道妨碍车辆通行。在游行过程中,工人齐某购买白布、毛笔、墨汁参与制作横幅,数次举横幅走在队伍前列;何某某作为公司项目部经理不给工人做好解释工作,工人游行未作劝解并参与游行;在游行至西沟口隧道处,赵某同他人举着横幅堵塞交通,妨碍车辆通行,最后一个撤离堵路现场。孙某某在游行至县政府门口时,在政府门口参与打横幅,并将游行打的横幅挡在政府大门口阻挡进出

以上行为不仅影响了国家工作人员办公秩序和城区人民生活秩序,更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规定,造成恶劣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宁陕县公安局依法给予齐某拘留七日的行政处罚,对孙某某、何某某、赵某分别给于警告的行政处罚,对涉案横幅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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