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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做好党的十八大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全市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推进“433”严打整治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按照省公安厅和市公安局的统一部署,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决定从2012年现在开始至10月底,在全市公安机关刑侦部门开展 “侦破命案攻坚会战”活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创造“十八大”期间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坚持“命案必破”、“逃犯必追”不动摇,通过开展“侦破命案攻坚会战”活动,力争缉捕一批网上命案逃犯,破获一批命案积案,消除社会隐患,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领导,确保“侦破命案攻坚会战”打出声威、取得实效,市局成立“侦破命案攻坚会战”领导小组。 组 长: 李友良 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支队长 副 组 长: 周长江 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政委 李劲强 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 成 员: 刘世荣 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技术科科长 徐以勤 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综合科科长 谭 简 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侦查大队大队长 侦破命案攻坚会战办公室设在刑警支队侦查大队,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分局、恒口示范区公安局刑警大队也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的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推动“侦破命案攻坚会战”顺利开展。 三、工作重点 缉捕命案逃犯和侦破命案积案是我们公安机关不可推卸的责任,也是广大群众对我们的期待和要求,各大队要在快侦快破现发命案的同时,有针对性的开展命案积案攻坚,进一步加大缉捕命案逃犯侦破命案积案力度,特别是对那些受害人家属长期上访、群众反映强烈的久侦未破命案积案或久抓未果的命案逃犯,要加强侦破措施,综合应用各种侦查谋略,力争缉捕一批命案逃犯破获一批命案积案,及时消除社会隐患,推动侦办命案工作及“4.3.3”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四、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市局组织开展这次侦破命案攻坚会战,既是推动“4.3.3”专项行动的一项阶段性重点工作,同时也是公安机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十八大安全的重要举措。各刑警大队要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在此次命案攻坚会战中,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实行支队领导和部门领导包案责任制,定期进行督导督战。各大队要紧密结合实际,对本地命案积案和命案逃犯进行一次彻底梳理,明确攻坚目标,确定工作重点,有的放矢的进行安排部署。同时,要严格落实责任,成立专班,制定方案,分解任务,组织攻坚,并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全力打好这一仗。 (三)多措并举,全力攻坚。 各大队要以“四战”为抓手,抓住关键环节,全力开展侦破命案攻坚会战行动,不断提升侦破命案的能力和水平。对于现发命案特别是有广泛社会影响的案件,一旦发生,要迅速启动侦破命案工作机制,多警协作,同步上案,多策并举,快速侦破,及时消除社会影响。对于命案积案,要采取侦破命案“回头看”的方式,进行再分析再研究,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力量,强化措施,力争予以突破。对于命案逃犯,要认真借鉴去年“清网行动”的经验,将传统手段与现代手段相结合,做好责任、人员、措施落实,下大力气进行抓捕,以消除积案,消除隐患,壮大专项行动声威。 (四)狠抓办案质量,实现“两个确保”。 在攻坚中,各大队和广大民警要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诉讼意识、时限意识,严格依法办案,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严禁为追求战果而滥用强制措施、刑讯逼供等问题的发生,努力实现“两个确保”,提高办案质量。 (五)、加强督导,灵通信息。 开展在侦破命案攻坚会战期间,各大队要切实加强检查督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对于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地方,支队将在全市予以通报批评。同时,要灵通信息,每15天上报一次最新战果和工作开展情况,市局“4.3.3”专项行动办公室将定期通报战果,并将此次攻坚会战工作情况纳入全年刑侦绩效考核内容进行考核评比。 二0一二年九月七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