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全市公安机关“打击食品犯罪保卫餐桌安全”专项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13年02月16日 来源:安康市公安局 【字体:

 

安康市公安局关于印发《2013年全市公安机关打击食品犯罪保卫餐桌安全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公安局,分局: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着力解决民生领域突出问题,针对当前食品安全犯罪仍然严峻的形势,根据公安部2013年组织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打击食品犯罪保卫餐桌安全专项行动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3年全市公安机关打击食品犯罪保卫餐桌安全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请各县区将专项行动领导机构、联络员名单、行动方案于2013216日前上报市局,电子档上传至市局FTP//治安支队(2013食品安全)文件夹。专项行动期间,各县区于每周三上午12点前报送本周工作进展、重点案件等情况,重要情况请随时报告。

 

 

                                                                 安康市公安局

                                                              201326

 2013年全市公安机关打击食品犯罪保卫餐桌安全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着力解决民生领域突出问题,针对当前食品安全犯罪仍然严峻的形势,按照部、省安排部署,2013年组织全市公安机关开展打击食品犯罪保卫餐桌安全专项行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为重、以最广大人民利益为念的总要求,着力解决食品领域当前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严重危害群众身体健康、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群众反响强烈、带有行业潜规则性质的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捣毁制售有毒有害的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黑市场,斩断非法利益链,切实维护食品安全,进一步提振广大群众的消费信心,提升党和政府公信力,为保持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作出不懈努力。

二、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打击食品犯罪保卫餐桌安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雷绍明任组长,治安支队政委李宏团任副组长,市局指挥中心、刑侦、经侦、网安、技侦、法制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治安支队治安大队,治安大队长王冰涛任办公室主任,民警李涛任办公室联络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统筹专项行动信息收集、情况掌握、重大行动部署等工作。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任务,调集优势资源,加强对口指导,密切协作配合,确保形成工作合力,取得全面胜利。

三、工作阶段

专项行动具体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春节、两会期间打击食品犯罪行动(即日起至3月中旬)。2013年春节即将到来,针对春节期间食品市场供需两旺、安全风险相对集中的问题,从现在开始到全国两会结束,集中警力、重点打击食用油、肉类、酒类、调味品、水产品、保健食品、民俗食品等热销应节食品领域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活动,集中侦办一批案件,切实维护节日期间餐桌安全,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安全的年夜饭团圆饭,并为全国两会顺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春夏季巩固前期成果深化打击行动(3月中旬至7月底)。在近年来工作基础上,深入摸排遗留问题,及时组织开展回头看,持续深度打击制售毒奶粉瘦肉精地沟油病死猪等犯罪,继续分区域重点打击制售假劣乳制品、调味品、保健品、酒类、副食品等食品犯罪,严防漏网之鱼、严防死灰复燃、严防产生新的危害。对前期侦破的制售瘦肉精地沟油病死猪等案件,各县区要加快案件审理进度,抓紧侦结、尽快移诉。

(三)夏秋季打源头建机制行动(8月初至12月底)。在确保瘦肉精地沟油病死猪等食品安全犯罪不发生反弹前提下,扩大打击范畴、延伸打击触角,把打击矛头对准兽药、农药、饲料非法添加犯罪。重点打击生产、销售非法添加违禁物质的饲料、农药、兽药,明知饲料、农药、兽药中含有违禁物质而使用,以及在食品中直接使用违禁物质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活动。严厉打击私屠烂宰生猪、制售注水肉、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等犯罪活动。同时,与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固化合作机制,大力推动打击食品安全犯罪长效机制建设。

在饲料中非法添加主要包括瘦肉精、激素等违禁药物,铅制剂、汞制剂等重金属,以及孔雀石绿等其他违禁物质;在农药中非法添加主要包括甲拌磷、甲胺磷、水胺硫磷等有机磷成分,克百威等氨基甲酸酯类成分,以及三氯杀螨醇等禁止在茶叶上使用的成分;在兽药中非法添加主要包括瘦肉精、硝基呋喃类等违禁药物,孔雀石绿、结晶紫等化工染料,以及催眠镇静类药物和促生长剂类药物。

四、工作措施

各县区要按照深入推进打四黑除四害”“整体谋划、分步推进、深度打击、有效治理的总体思路,结合三个阶段不同工作重点,采取针对性措施,扎实组织开展好专项行动。

(一)全面摸排研判。一要突出春节节点。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紧紧围绕春节各类节日热销食品,组织基层民警积极会同食安、农业、工商、质检、食药监等部门,对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展销促销会、旅游景区、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场所、重点部位以及生产经营节日食品重点企业加强摸底排查,及时发现犯罪线索。对隐蔽性强、危害大、有重大作案嫌疑的,根据需要及时介入,主动采取防控措施,努力减少现实危害。二要深入发动群众。积极发动群众检举揭发食品安全犯罪线索,加大举报奖励力度,重点发动食品领域业内人员提供一批高质量、内幕性线索。三要深挖既有案件。对正在追逃的案件,要加大投入,尽快抓捕犯罪嫌疑人;对已经立案或开展调查但长时间无法突破的案件,要组织回头看,加强调查取证,尽快取得突破。四要研判犯罪动向。充分发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机制作用,加强食品安全系统风险科学评估,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深入食品产销链各环节,认真分析危害食品安全的潜规则,对存在安全隐患问题较多、可能形成系统性风险的,适时组织联合打击整治行动。

(二)集中破案攻坚。要紧紧围绕各阶段工作重点,对摸排掌握的重大违法犯罪线索,集中精力、集中警力,追根溯源、循线深挖,快侦快破一批食品安全犯罪大要案件,坚决查处非法经营的组织者、获利者,坚决斩断食品犯罪活动非法利益链条。对重大案件,要成立专案组,明确办案单位、责任人和时限要求,专案侦办,必要时成立由主管领导亲自挂帅的专案组全力组织开展案件侦破;对复杂疑难案件,要加强与检察院、法院的法律会商,统一办案思想,提请提前介入。遇到带有普遍性的疑难法律适用问题,及时上报市局进行协调,保证案件依法公诉和审判。

(三)密切协作配合。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各警种在打击食品安全犯罪方面的职能定位,整合资源、统筹力量,确保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整体联动、协同作战的工作格局。全市治安系统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经侦、刑侦、网安、技侦等部门协同作战,切实提升公安机关打击食品安全犯罪的整体作战能力。要主动加强与行政监管部门的协作,进一步畅通信息交流、情况通报、案件移送等合作渠道,推动明确鉴定机构、规范鉴定意见、免除鉴定费用。

(四)巩固长效机制。要坚持专项打击与综合治理相结合,进一步夯实各项基础工作,加强与行政主管部门沟通,建立常态化、定期化会商研判机制,实现执法资源、执法信息共享互通,及时发现犯罪线索,及时打击处理;充分发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及专家组作用,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研判,增强工作主动性、预见性;认真梳理专项行动中发现的日常监督薄弱环节,及时提请相关部门强化源头治理,防止重复反弹。

(五)主动宣传引导。要抓住春节、3.15、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等重要宣传节点,同步部署推动宣传教育工作。要准确把握宣传尺度,及时宣传工作成果,公布重大典型案例,有效震慑违法犯罪,提升群众安全感。要针对使用饲料、农药、兽药的重点人员以及其他食品从业人员,开展安全使用饲料、农药、兽药以及其他食品安全教育,宣传食品源头污染的危害性,教育其主动抵制非法添加违禁物质;要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发动群众主动揭发制假、售假,提高自我防护能力,远离不安全食品。要加强对打击食品安全犯罪相关信息披露的舆论评估,严防因信息披露方式、方法、内容不当引发负面炒作,造成不良影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高度重视,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迅速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强力组织推进。

(二)严格政策界限。要坚持依法办案,区分一般性违规问题与严重违法犯罪,防止扩大打击面,保障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对故意规模使用违禁物质,或者明知饲料、农药、兽药中含有非法添加的违禁物质而规模使用,严重危害食品安全的,坚决依法打击;对种养殖规模不大,零星使用违禁物质,危害不大的,要重在教育引导,会同农业等部门共同做好相关知识宣传、种养规范普及工作。

(三)全面统筹兼顾。当前,除食品安全领域外,药品、农资、建材、儿童用品等领域的犯罪形势依然严峻,打击整治任务仍然艰巨。各县区要在突出打击食品安全犯罪基础上,结合实际,因地制宜,认真分析研判各重点领域制假售假违法犯罪的新形势、新特点、新变化,适时组织区域性专案侦破行动。

(四)强化打击力量。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加快建设食品安全专业化侦查办案队伍,大力培养公安机关食品安全侦查专家,加强装备经费保障和执法培训,切实强化专业打击力量。要进一步理顺案件管辖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主责部门和协作部门,有效形成打击合力。

(五)加强考核督导。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专项行动绩效考核办法,及时通报各县区工作进展情况,将其纳入打四黑除四害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等考核内容。市局将不定时派出督导组,现场督导检查各县区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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