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公安刑侦
刑侦 第26期
安康市采取八条措施
贯彻落实全省打击“盗抢骗”犯罪工作会议精神
一是迅速做好会议精神的汇报和传达学习。会后,市公安局要迅速拟定《全省打击“盗抢骗”犯罪工作会议精神汇报传达提纲》,向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主要领导汇报,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同时,要将会议精神通过公安内网,及时传达到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和全体民警。把全市公安机关的认识统一到副省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杜航伟等领导同志讲话要求上来,统一到会议的要求部署上来,形成贯彻会议精神迅速有力,思想认识集中统一,为全面打响打击“盗抢骗”犯罪奠定坚实的组织保障和思想基础。
二是精心筹备全市打击“盗抢骗”犯罪工作会议和全市刑侦工作会议。市公安局成立会议筹备领导小组,抓紧做好会议各项筹备工作。拟于近期以市政府名义召开全市打击“盗抢骗”犯罪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打击“盗抢骗”犯罪工作。
三是周密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严打整治。在吃透“贵阳会议”、“汉中会议”精神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安康社会治安实际,继续叫响“破小案暖民心”主题,以打五霸、铲黑恶、反盗抢、防诈骗、扫毒害、追逃犯为主线,制定好《三年行动总体方案》、《2016秦盾“深化破小案、严打盗抢骗”犯罪实施方案》,把规定动作做精,把自选动作做靓,确保实现起诉侵财犯罪犯罪嫌疑人、起诉外地案件和重刑率“三个上升”的目标。
四是成立领导小组,加强指导协调。成立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鲍永能任组长,市政协副主席、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杨尚伟任副组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吴家仲,市政府办公室主任王龙军,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冯康,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孝友,市财政局副局长周仕成,市公安局副局长邱祖满、周丰、雷绍明、市司法局副局长黄元琴,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刑警支队长李友良,为成员的全市打击“盗抢骗”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研究、全面指导、协调推进全市打击“盗抢骗”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公安局副局长周丰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局党委委员、刑警支队长李友良,治安支队支队长李宏团任副主任,抽调八名业务精通、年富力强的民警到“专项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督导检查、考核通报等日常工作。
五是建立案件督办和督导检查制度。要实行挂牌督办制,对于在全市范围内影响重大的“盗抢骗”案件,市公安局将挂牌督办。专项行动办公室要及时掌握、通报各县分局、各部门职责任务落实情况和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要制定专门的督导方案,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认真组织对开展督导检查。
六是建立考核通报和激励奖惩制度。将打击“盗抢骗”专项行动工作既作为单项工作进行考核,同时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制定切合实际的《考核办法》,细化考核措施,确保考核结果公开、公平、公正。专项行动实行月通报、季排名、年度考核。阶段性战役结束后,对成效突出的单位、个人由市综治办和市公安局联合表彰奖励,同时,对消极应对、措施不力,成果较差、排名靠后的单位负责同志进行问责,确保专项行动各项措施扎实有效推进。
七是广泛发动群众,加强新闻宣传。要采取发布公告、有奖举报以及敦促投案自首、召开赃物返还等多种形式,充分发动群众提供犯罪线索、举报犯罪分子。要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全面揭露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法和犯罪伎俩,提高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专项行动期间,既要抓住“枪杆子”,也要用好“笔杆子”,将宣传工作作为专项行动的一项重要任务,充分发挥宣传部门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专项行动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大胆创新宣传形式,积极拓宽宣传渠道,大张旗鼓地组织开展宣传工作,及时报道专项行动各项部署和进展,充分反映专项行动取得的显著成效和破获的典型案例,努力营造浓厚的严打氛围。
八是加强阶段性总结和信息报送。“专项办”要对每一个战役、每一个行动阶段进行认真总结,尊重基层首创精神,挖掘培养先进典型,总结提炼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先进经验,以点带面,齐头并进。要严谨细致的做好数据统计和信息上报工作,不漏统、不迟报,确保战果不流失,鼓舞激励各级公安机关始终保持高昂士气投入到打击“盗抢骗”犯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