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公安局、分局:
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部署要求,
一、总体工作情况。
总体来看,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认真落实中、省、市的安排部署,以“冬季行动”为抓手,全力做好2013春节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工作,呈现四个特点:一是各县分局高度重视,紧紧围绕春节、“两会”社会治安稳定,加强了对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二是检查整治力度大。各县分局以烟花爆竹生产、运输、销售、储存为重点,进行了全方位安全检查,整治不安全隐患,确保春节、“两会”期间烟花爆竹安全。三是全市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问题基本杜绝。四是全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基本做到了规范生产。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此次检查督导,全市烟花爆竹的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厂区内设置不合理,不科学,存在隐患。部分从业单位生产区周边与外界没有完全封闭,周围村民可以随意出入,且生产区附近有村民焚烧草皮的痕迹,有的烟花爆竹生产厂涉危原材料库房与值班室相隔较远,不能直接观察到库房情况;二是厂区门卫存在漏洞。有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大门敞开,进出厂区无人询问,值班人员未落实,值班制度不健全,涉危物品存放地为落实24小时专人看管或保安力量不足。三是无视频监控或技防设施损坏。有的生产单位未安装视频监控,有的安装的监控视频和红外报警装置已损坏,无法正常使用;四是存在非法运输、进购烟花爆竹的现象。部分销售企业存在烟花爆竹超量储存的问题,个别单位存放有大量从外地进购得烟花和无生产地无合格证及生产日期的“三无”烟花。五是全市烟花爆竹在零售点设置方面存在不合理、不科学以及不安全的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针对以上情况和问题,各县分局要认真做好以下几项工作,切实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
一要进一步加强对涉爆单位的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与管理漏洞。要以监控民爆物品流向为重点,进一步规范民爆等危险物品在购买、运输、储存、领取、发放、作业等环节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双人保管、双人双锁、双人领退”等管理措施,堵塞流失漏洞。
二是全力组织开展烟花爆竹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县分局治安部门要针对烟花爆竹旺季涉爆违法犯罪的特点,全力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生产、销售、运输隐患排查工作,有效预防、坚决遏制涉爆案件、事故的发生。要积极主动会同安监、工商等部门,对烟花爆竹生产、批发、零售企业以及可能私存烟花爆竹的废弃工厂、院落、防空洞等重点部位,安排专门力量逐一进行安全检查,全面排查、消除烟花爆竹安全隐患。
三是严厉打击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活动。各县分局要组织充足警力,多警种配合,切实强化省际、市际、县际重要交通枢纽、治安卡口的盘查堵控措施,加大对过往车辆及人员、物品的盘查力度,严密控制烟花爆竹流通渠道,坚决堵住烟花爆竹非法运输通道。对查获的非法运销烟花爆竹的人员,要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处理,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四是全力做好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监管工作。各县分局治安部门要切实加强大型焰火然放活动的安全监管工作,认真督促主办单位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严防发生安全事故。要广泛开展烟花爆竹安全宣传活动,积极引导群众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烟花爆竹燃放高峰期间,要加大巡逻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在禁放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特别是个人燃放礼花弹等违法违规燃放行为,最大限度地减少烟花爆竹伤人扰民问题的发生。
五是要强化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零售点的销售管理。各县分局治安部门要积极会同安全监管、质检、工商、交通运输等部门,切实加大对烟花爆竹经营秩序整顿力度,要积极提请当地政府以地方法规、规章、标准、政府通告等形式,细化制定本地区城市烟花爆竹禁限放政策,将小礼花类、摩擦类、烟雾类和内筒型组合烟花等危险性大的产品,纳入本地禁止个人燃放并严禁向个人销售的烟花爆竹种类范围,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监管工作,严防不法分子利用烟花爆竹制造事端。
安康市公安局治安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