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深化破小案严打盗抢骗专刊第24期 旬阳、岚皋县制定发布打击“盗抢骗”犯罪通告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30日 来源:安康市公安局 【字体:

 

旬阳、岚皋县制定发布打击“盗抢骗”犯罪通告

为深化打击“盗抢骗”犯罪专项行动,广泛发动人民群众积极检举违法犯罪行为,郑重敦促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全力保障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有效维护全县社会稳定。近日,旬阳县、岚皋县公、检、法、司四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严厉打击“盗抢骗”犯罪的通告》。

《通告》依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贯彻落实全市“深化破小案、严打盗抢骗”工作会议精神,言简意该,重点突出,针对性、操作性强,对专项行动期间打击整治的重点、群众检举揭发违法犯罪的途径以及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给予从轻、减轻处罚的规定等方面进行了明确,体现了良好的执法权威性和司法公信力。《通告》的发布实施,必将深化两县打击“盗抢骗”犯罪专项行动,有效地保障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现将旬阳县、岚皋县《通告》予以刊发,希望其他县区公安机关认真学习借鉴,积极协调本县区法、检、司等部门,依照法律规定,结合本县区社会治安实际,制定出台严厉打击“盗抢骗”犯罪专项行动的工作措施。

 

旬阳县人民法院 旬阳县人民检察院

旬阳县公安局 旬阳县司法局

关于严厉打击“盗抢骗”犯罪的

 

为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经旬阳县打击“盗抢骗”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165月至20194月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三年的严厉打盗抢骗犯罪专项行动,现通告如下:

一、严厉打击“盗抢骗”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入室盗窃,街面“两抢”,电信诈骗,盗窃摩托车、牲畜、名贵中药材等犯罪行为。

二、严厉打击“盗抢骗”跨区域系列团伙犯罪和地域性职业犯罪群体。

三、严厉打击销赃犯罪行为。对帮助“盗抢骗”犯罪团伙销赃的犯罪嫌疑人,按“盗抢骗”犯罪的共犯论处。

四、严厉打击惯犯累犯。对 “盗抢骗”犯罪中的惯犯、累犯以及前科劣迹人员,依法从重打击处理。

五、严厉打击扰乱投资环境、项目建设的违法犯罪,因高利贷引发的各类违法犯罪,非法融资、合同诈骗、医闹以及“村霸、街霸、市霸、沙霸、路霸”等违法犯罪行为。

六、在本通告发布后,对于主动投案自首,并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提供破案线索等立功表现的犯罪嫌疑人,依照法律规定,从轻或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广大群众应当加强防范意识,并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检举、揭发违法犯罪活动,协助公安机关侦查破案。对于提供破案线索,或者将犯罪嫌疑人、逃犯扭送至公安机关的视情况给予奖励。举报电话:110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旬阳县人民法院 旬阳县人民检察院

旬阳县公安局 旬阳县司法局

2016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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