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全市公安法制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3年02月16日 来源:安康市公安局 【字体:

 

 

2013年,全市公安法制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政法、公安厅局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夯实基础、深化应用、狠抓落实的要求,全力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努力提升全市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

一、继续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

1、根据《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阶段目标和成效标准》,对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阶段性目标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完善措施。在此基础上,组织对全市执法规范化建设成效进行检查验收,推动全面实现阶段性目标。

2、深入开展执法调研,全面掌握全市公安机关执法现状,研究提出进一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新目标、新思路和新举措,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持续发展。

3继续深化以标准化引领规范化的执法规范化建设发展模式,典型引路、以点带面,进而形成整体推进、普遍发展,推动市公安局向全国执法示范单位迈进。

二、大力加强执法主体能力建设

4、以执法资格考试为契机,健全执法资格认证制度,推动落实考试结果运用。在继续开展案例点评、旁听庭审等日常培训的同时,努力创新执法培训方式,以一线民警为重点,以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为主要内容,组织开展多层次、多主题的执法培训活动。

5、加强执法培训教官、教材、教法建设,夯实执法培训基础,提升培训质量和效果。把《公安机关执法细则》和各项执法规范固化为民警的自觉行为,努力使全市公安机关整体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得到较大提升。

6、结合“六五”普法,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进一步提升民警法律素质和法治意识。组织讲师团开展法制宣讲活动,巡回宣讲“一法两规”和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经验,不断提高全市民警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三、认真贯彻执行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和两个程序规定  

7、认真贯彻执行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严格规范刑事、行政执法活动。深入落实讯问过程录音录像、强制医疗、秘密侦查、证人保护等制度。

8、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废止、修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的规定。进一步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组织评选优秀执法制度,促进交流学习。规范全市治安管理处罚和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罚裁量标准,减少执法随意性。

四、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管理

9、以严格管理使用为重点,继续深化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改造,引导民警养成规范执法的良好习惯,塑造科学高效的办案流程,避免办案随意性,杜绝办案安全隐患。20135月底,县、分局办案中心,派出所办案区、独立在外警种的办案区、监管场所讯问室建设要全面完成,各项功能达标并通过验收。

10、进一步完善执法质量考评机制,结合本市执法工作实际,修订执法质量考评指标。加强执法巡查和个案核查,督促整改执法不作为、受利益驱动执法,以及简单粗暴执法等突出问题,严格落实责任追究。适时开展执法专项检查,着力解决执法突出问题,促进执法质量的提升。

11、以争创依法行政先进单位为抓手,积极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通过落实执法责任、规范制度建设、加强培训、强化监督、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认真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使全体民警的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

12、全面贯彻落实《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深入总结评估执行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执行中遇到的问题,以公开促监督、提质量、树形象。继续推动行政复议听证、和解、调解制度的落实,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应诉和国家赔偿案件办理,深化办案结果运用,及时发现、通报和纠正执法问题。

13、继续贯彻落实劳教审批制度改革五项措施,加大聆询、律师代理、检察机关对劳教案件的监督力度。严格落实公安部通知要求,进一步改进和规范劳动教养审批工作,防止因错误和不当使用引发不良社会效果。加强对敏感个案的核查和舆论引导,坚决纠正违法使用等问题,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劳教改革工作。

五、深入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

14、以执法办案与监督信息系统应用为引领,推动落实执法证据的网上录入流转,研究完善刑事、行政案件电子卷宗和网上执法档案,实现对执法活动全面实时记载。

15、建立完善网上办案管理机制,严格案件办理过程监督,严禁网下办案,纳入执法质量考评,实行“一票否决”。强化统计分析及预警研判功能,为研判发案规律、评估办案绩效,以及领导决策提供准确参考,为基层民警减负。

六、进一步加强公安法制队伍建设

16、以提高公安法制队伍履职能力建设为核心,抓好公安法制工作七大机制建设,全面提高公安法制队伍的监督管理能力。认真组织开展法制系统业务技能竞赛活动,不断提高法制民警的能力和水平。

17、强力推进县级法制部门“队建制”改革,按照执法勤务机构的设置标准和要求,配齐配强法制民警,充分发挥法制部门组织规划、协调推动、监督管理、服务保障的作用。建立健全法制工作目标责任考评机制,确保工作优质高效。加强法制人才库建设,建立法制人才库,及时将具有丰富执法办案经验并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中级考试的民警吸收进来,充分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为公安法制建设建言献策。

18、按照《公安部关于建立完善县级公安机关法制员制度的意见》,加强对专兼职法制员的选拔、培训、管理和考核,充分发挥法制员在案件办理中“质检员”的作用。继续开展法制员业务技能比武竞赛,营造练兵比武的氛围,提高法制员履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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