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深化破小案严打盗抢骗专刊第141期 安康市公安局公开通缉20名“盗抢骗”在逃人员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20日 来源:安康市公安局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公安机关集中打击“盗抢骗”推进会议精神,确保集中打击“盗抢骗”行动取得实效,减少在逃人员带来的社会治安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10日,安康市公安局决定公开通缉20名“盗抢骗”重点逃犯,并采取四条措施,确保公开缉捕取得实效。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杨尚伟关于“四个集中”指示精神,全警动员,全力以赴,对每一名重大在逃人员成立工作专班,落实“五个一”工作措施,即“明确一名领导包案、组成一支抓捕队伍、制定一套追逃方案、建立一套逃犯档案、落实一套保障机制”,确保20名重点逃犯尽快归案。

二是突出重点,明确责任。各县分局建立主责领导、主责警种或部门、主责民警的“三级分工负责制”,实行任务包干,一包到底的工作原则,将20名重点逃犯缉捕任务下达至各警种、各部门和户籍地派出所,落实责任,确保追逃任务顺利完成。

三是多措并举,突出战果。追捕民警一方面对在逃人员家属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真情规劝、真心帮助,促使在逃人员投案自首。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刑侦部门优势,整合警种资源,打响追逃合成战、信息战、攻坚战,并在兄弟公安机关的协助下抓捕逃犯。

四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全市公安机关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通过被捕在逃人员现身说法、典型案例宣传、逃犯家属公开劝投等形式,大造舆论攻势,营造浓厚追逃氛围。同时,充分调动群众和社会各界提供逃犯信息的积极性,检举、揭发在逃人员,形成全民追逃的高压态势,促其投案自首。

公开缉捕“盗抢骗”在逃人员通告公布以来,石泉县公安局、旬阳县公安局、高新分局已抓获3名在逃人员。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深入推进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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