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深化破小案严打盗抢骗专刊第146期 石泉县公安局连续抓获多名重点督捕逃犯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21日 来源:安康市公安局 【字体:

 

全市公安机关集中打击“盗抢骗”行动开展以来,石泉县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公安局集中打击盗抢骗推进会议精神,决定从210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缉捕“盗抢骗”逃犯、历年逃犯等为重点的追逃“清网行动”,明确工作责任人及抓逃民警,多措并举,力争本地逃犯下网率70%以上,户籍地逃犯下网率40%以上。行动开展后,在所队联手攻坚下,抓获市局公开缉捕的“盗抢骗”逃犯2名,抓获历年逃犯2名,抓获“盗抢骗”类逃犯4名,网上追逃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201611月,犯罪嫌疑人徐某康(男,35岁,住,汉滨区育才西路)、易某康(男,47岁,住汉滨区果园小区)等结伙在石泉盗窃多名受害人的手机,影响恶劣。案发后,因嫌疑人均系累犯,具有较强的反侦察意识,多次组织抓捕未果。2017213日,犯罪嫌疑人徐某康、易世某被列入《安康市公安局关于公开通缉“盗抢骗”20名在逃人员的通告》名册,其中逃犯易某康是被紫阳县公安局上网追逃的历年逃犯。办案民警及时调整思路,多次到其家中动员家属分析利害,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规劝其早日投案自首。在民警的不懈努力下,经民警细致工作,犯罪嫌疑人徐某康于2017214日向石泉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投案自首,犯罪嫌疑人易某康于218日,在市局技术部门的协助下被石泉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抓获,目前,两名嫌疑人对其于20161128日伙同成某胜窜至石泉县城区盗窃三部手机以及在紫阳县作案多起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2017219日,石泉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经多次工作,成功规劝历年逃犯王某琪(女,25岁,住石泉县城关镇黄荆坝村)投案自首。经查,20128月以来,犯罪嫌疑人王某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采取套写出纳签名等手段侵占公司现金312000元。

目前,石泉县公安局“清网”行动正扎实有序开展,各追逃责任人在各地抓紧开展追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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