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深化破小案严打盗抢骗专刊第147期 旬阳县公安局成功督促一名历年逃犯投案自首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21日 来源:安康市公安局 【字体:

 

2017214日,经旬阳县公安局一年来的不懈努力,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西安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上网逃犯李某文主动到旬阳县公安局投案自首,为集中打击“盗抢骗”行动再添战果。

犯罪嫌疑人李某文(男,汉族,住旬阳县棕溪镇车家坡村三组)于2005年至2006年间,在榆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获利896802015130日被西安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上网追逃。集中打击“盗抢骗”行动中,旬阳县公安局在对在逃人员李某文开展外围线索摸排,加大抓捕力度的同时,把规劝投案做为一项重要工作来做。抓捕民警多次到逃犯家中同其亲属走访谈心,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讲解法律关于对投案自首从轻处理的规定,鼓励家属规劝在逃人员投案自首。春节期间,在了解到在逃人员亲属可能接触到嫌疑人的信息后,负责抓捕民警放弃节假日和休息时间,进一步加强对在逃人员亲属的政策宣传劝导工作。功夫不负有心人,2017214日,犯罪嫌疑人李某文在其家人的陪同下到旬阳县公安局棕溪派出所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文已被旬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相关移交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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