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打击“盗抢骗”犯罪专项行动,确保集中打击盗抢骗行动取得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在逃人员带来的社会治安隐患,自2017年2月10日起,安康市公安局组织开展“盗抢骗”重点在逃人员公开通缉工作。此次通缉行动以抓捕历年“盗抢骗”逃犯为重点,选择一批经营成熟的在逃人员线索,进行集中统一抓捕,壮大严打盗抢骗犯罪专项行动声势,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公开通缉工作部署开展以来,全市共抓获目标逃犯9名,其中投案自首4名,公开通缉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为确保公开通缉“盗抢骗”重点在逃人员打出声威、取得实效,行动开展之前,全市打击“盗抢骗”犯罪专项行动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公开通缉“盗抢骗”在逃人员的通告》,对抓捕行动进行了周密的安排部署。各县分局十分重视,均成立了由公安局局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结合案件侦查经营和在逃人员线索摸排的实际情况,落实包案领导和包抓责任人,抽调专门警力成立追逃小组,采取物建特情、布控抓捕等措施,全力开展“盗抢骗”在逃人员缉捕工作。同时,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大造舆论攻势,营造浓厚追逃氛围,充分调动群众和社会各界提供逃犯信息的积极性,检举、揭发在逃人员,形成全民追逃的高压态势,促其投案自首,迅速掀起抓捕行动的高潮。
2010年,犯罪嫌疑人郑帆帆(男,33岁,湖北省汉川市西江县前进村人,在逃编号:6124240109992016090001)务工期间与宁陕籍女子唐某相识。该郑隐瞒已婚情况,同唐某建立恋爱关系。期间,犯罪嫌疑人郑帆帆以各种名目向唐某借得现金34000元后潜逃。集中打击盗抢骗专项行动期间,犯罪嫌疑人郑帆帆被市公安局列为公开通缉的20名“盗抢骗”重点逃犯。2017年2月25日,经过抓捕民警耐心细致的劝投工作,犯罪嫌疑人郑帆帆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
2014年以来,犯罪嫌疑人黄定海(男,44岁,汉滨区关庙镇黄岭村二组人,在逃编号:T6124010109992014030003)伙同他人盗窃铁路钢轨、电板后潜逃。集中打击“盗抢骗”专项行动以来,犯罪嫌疑人黄定海被列入公开通缉20名“盗抢骗”在逃人员之一。汉滨分局关庙派出所会同刑警大队民警多次走访黄定海家中,向家属宣传法律及政策,表明公安机关立场,敦促其投案自首。功夫不负有心人,2017年2月22日,犯罪嫌疑人黄定海到关庙派出所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2015年12月,犯罪嫌疑人王龙(男,22岁,在逃编号:6124260109992016060002)伙同他人,在岚皋县城关镇盗窃他人摩托车后潜逃,后被岚皋县公安局上网追逃。全市集中打击“盗抢骗”行动中,犯罪嫌疑人王龙被市局确定为公开通缉的“盗抢骗”重点逃犯之一。2017年2月8日,经过缜密侦查、周密部署,抓捕民警在安康高新区将犯罪嫌疑人王龙成功抓获。
2016年8月13日晚11时许,旬阳县城区居民雷某在旬阳县城区商贸街遭飞车抢劫,受害人全身多处被致伤,随身携带九千余元现金被抢走。经工作,杨珂博(男,21岁,在逃编号:6124290109992016080007)有重大作案嫌疑,案发后潜逃,被旬阳县公安局上网追逃。公开通缉期间,旬阳县公安局将犯罪嫌疑人杨珂博作为重点抓捕对象,组织专门警力开展线索摸排和抓捕工作。2月14日,在获取在逃人员杨珂博近一段时间一直在西安市梨园路一带活动的准确信息后,抓捕组民警立即赶赴西安,通过秘密摸排,于2月15日上午10时,在西安市梨园路李记搅团店内将其成功抓获。
目前,全市公开通缉“盗抢骗”在逃人员工作正在深入推进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