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整治五霸专刊(8)石泉县公安局严厉打击处理四名“路霸”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20日 来源:安康市公安局 【字体:

 

石泉县公安局严厉打击处理四名“路霸”

 

为全面保障重点工程项目施工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石泉县公安局针对重点工程项目中劳资纠纷、征地拆迁、利益诉求等突出的治安隐患,提前制定处置群体性欠薪讨薪工作预案,率先实行“四化五色”定期化摸排化解预警工作机制——即认真落实政府主体、公安主导、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职责,由各派出所定期组织召开矛盾纠纷联系会,按照职能部门权限及风险预判等级落实化解部门、包抓责任领导、责任人,确保群体性案事件苗头快速处置。近日,通过部门协作联动快速打击处理两起违法堵路“涉霸”案件。

201712518时许,石泉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G541项目指挥部工作人员报警称:“G541项目工地城关镇六号桥路段往后柳方向100米处有人拉横幅将路堵了,造成大量车辆无法通行”,110指挥中心立即指派城郊派出所和城区交管中队赶赴现场先期处置,因事关重大,接警员同时将警情向当日带班领导指挥中心主任王君同志汇报,王主任立即带领反恐应急大队20余人赶赴现场,石泉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全体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增援,发现徐某涛、许某安将越野车和栅栏挡在道路中间拉着一条“请还我们工程款,我们要生存”字样的横幅,严重阻碍了过往车辆的通行,造成交通堵塞达1小时左右,民警立即疏导交通,明令警告:广大工友这种讨要工程款的方式阻碍了交通工具正常行驶,是违法行为,应该合法讨要。大部分工人均能听取劝告,经了解,该起非法讨要工程款行为是由路段施工的挖机老板刘某河、许某安、徐某涛等人教唆手下工人以讨要工资为名,私自制作横幅进行挑头闹事。治安大队、城郊派出所办案民警立即将有关人员口头传唤到派出所进一步调查询问,经查,刘某河、许某安、徐某涛等人对其以讨要工程款为名,挑头教唆手下工人堵路滋事,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2017126日,石泉县公安局依法对刘某河、许某安、徐某涛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进行拘留并处罚款,于当日对三人执行行政拘留。

20173月下旬,后柳镇群英村村民安某的部分土地因修建国道“G541”被依法征收,按照统一标准,已经足额将补偿款项给付安某军。但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安某以补偿标准未达到其要求为由,无端生事,多次阻拦施工,索要高额赔偿,致使工程无法施工,在当地造成及其恶劣的影响,该所迅速组织警力对此事展开调查,经查,安某在村里十分嚣张,蛮横无赖,曾多次违反治安管理被依法处罚,但仍不悔改。目前,安某军因涉嫌扰乱企事业单位正常生产秩序被治安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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