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公安局雷霆出击连续查处多起“涉霸”案件
自市公安局部署开展打击“五霸”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来,汉阴县公安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解决影响和阻碍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作为着力点,结合“走、访、送”活动中摸排梳理的违法犯罪案件线索,推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近日,该局部门协作联动打击处理4起“涉霸”案件,治安拘留5人,为社会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治安环境。
4月25日16时许,该局蒲溪派出所接蒲溪镇芹菜沟二组村民杨某某报警称:妻子胡某芬被文某某打伤,请求处置。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但文某某已逃逸,不知去向,民警现场拍照取证后,随即对案件展开调查。经查:文某某经常在村里惹事生非,酗酒滋事,欺压百姓,村民们对其敢怒不敢言。4月25日胡某芬与邻居在芹菜沟村部参加村民会议返回时,被文某某无故殴打,造成胡某芬右脸部受伤。查明案情后,该局蒲溪派出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经县局裁决,对文某某处10日治安拘留并处500元罚款处罚。
4月30日23时许,汉阴县公安局接到报警称:在汉阴县城关镇双八路“金至尊足浴店”内有人砸东西。该局立即指派治安大队、城关派出所警力赶往发案现场。经查:段某,男,现年52岁,观音河镇观音河村三组村民,无业,多次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行政拘留。4月30日下午,在汉阴县观音河镇打砸商店(另案处理)后逃匿至县城,当日23时许,又在城区双八路“金至尊足浴店”内将店内收银台电脑显示器,工艺摆件以及大厅墙上挂件物品砸坏,并殴打足浴店员工杨某。经过民警连夜调查取证,段某的行为已涉嫌寻衅滋事。经报县局裁决对段某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处罚,并于5月1日上午执行拘留。
5月2日晚21时许,汉阴县公安局接到报警称:在城南“新香缘”餐馆有人砸店。该局即指派治安大队、城关派出所立即赶赴现场处警,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经查: 5月2日21时许,违法嫌疑人马某酒后到南区荣盛街“新香缘”餐馆以找于某要账为由在店内谩骂、滋事,将“新香缘”店门口的桌椅掀翻,并殴打店内的工作人员吴某。马某在“新香缘”餐馆滋事时间长达10余分钟,致使“新香缘”餐馆不能正常营业。民警连夜调查取证固定证据,马某的行为已涉嫌寻衅滋事,经汉阴县公安局裁决对马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
5月4日18时许,汉阴县公安局涧池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涧池镇三星村5组村道上发生打架。经处警民警现场调查取证查明:吴某驾驶面包车行驶至涧沈公路三星村五组路段时,恰逢村民俞某与其侄子何某(两人在邻居刘某家喝完酒)站路边,俞某、何某认为面包车司机吴某辱骂了他们,随后将吴某从车内拽出进行殴打,导致吴某头部受伤,身上多处软组织损伤。在民警口头传唤俞某与何某两人到派出所接受调查时,二人拖拽撕扯处警民警暴力抗法。经县局裁决,依法对俞某、何某分别处行政拘留十日并处伍佰元罚款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