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黑除恶工作专刊 第6期 白河县打黑除恶工作取得新战果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10日 来源:安康市公安局 【字体:

 

白河县打黑除恶工作取得新战果

 

打黑除恶“两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白河县公安局多措并举,对九类涉恶类案件做到速侦查、严处理。近期,成功移送起诉一起非法拘禁案,生效判决5人,为全市打黑除恶再添佳绩。

20166月底,朱某龙在艾某敏处借36000元高利贷用于赌博,后艾某敏、洪某寻找朱某龙索要未果。于同年10919时许,洪某、艾文某等人将朱某龙带至白河县珠江大酒店控制并让其打电话借钱。当晚,艾某敏、洪某安排田某慧、张某等人在酒店房间看守朱某龙,次日 11时许,白河县公安局民警接报警后在房间内将朱某龙解救,并将房间内的田某慧(男,现年36岁,绥德县义和镇人)、唐某隆(男,现年25岁,汉滨区前进乡人)、张某(男,现年19岁,汉滨区前进乡人)带回调查,洪某等人逃离现场。县局刑警大队立即组织精干警力对案件展开进一步调查,搜集固定证据,组织抓捕在逃人员,经一系列的摸排、蹲守等工作,分别于201610111014将该案主要嫌疑人艾某敏(男,现年39岁,白河县城关镇人)、洪某(男,现年24岁,汉滨区人)抓获。艾某敏等5人对10910日间,因债务纠纷,殴打、非法拘禁朱某龙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案件破获后,办案人员本着“用足用好法律手段,依法严厉打击”的原则,在加大审讯工作力度的同时,开展了大量的调查走访工作,最终将案件顺利移送起诉。经白河县人民法院审理,于2017428,以非法拘禁罪将艾某敏、洪某、田某慧、唐某隆、张某5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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