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公安机关开展打击食品药品和环境污染犯罪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16日 来源:安康市公安局 【字体:

 

为了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和环境污染犯罪行为,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市公安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141230,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打击食品、药品和环境污染犯罪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广大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和环境安全的期盼为着力点,以贯彻落实公安部、省公安厅以打击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为重点深入推进“打四黑除四害”工作的总体安排,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严厉打击食品、药品犯罪和环境污染犯罪行为,确保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和环境保护工作持续开展。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市局成立全市公安机关打击食品药品环境污染犯罪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长:杨尚伟     市政府党组成员、

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周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雷绍明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员:王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委

李友良    市公安局刑警支队长

李宏团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长

        赵红萍    市公安局警务保障支队长

穆晓黎    市公安局经侦支队长

马钦珏    市公安局技侦支队长

王朝辉    市公安局网安支队长

曹健康    市公安局法制支队长

吴友伦    市公安局宣传科科长

     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长

     市公安局督察支队长

        高武常    森林公安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局治安支队,由治安支队支队长李宏团兼任办公室主任,治安大队长王冰涛任副主任。主要负责打击食品、药品犯罪和环境污染犯罪工作的组织协调、信息收集、线索核查、重点行动部署和重大情况对口上报以及对各县区工作情况的考核通报。

三、任务分工

各警种要明确职责任务,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整体联动,协同作战的工作格局,切实提升公安机关打击食品药品环境犯罪的能力水平。治安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牵头作用,协调各警种共同开展打击食品药品环境犯罪工作;刑侦、经侦部门负责指导各县区开展打击食品药品环境犯罪工作,发挥主力打击作用;网安部门要严厉打击互联网上的危害食品、药品犯罪和环境污染犯罪;技侦部门负责为各县区打击食品药品环境犯罪工作提供支持;交警部门负责指导各县区发现和查扣运输存在食品药品的车辆,并移交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法制部门负责指导各县区做好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案件的审核把关工作;警务保障部门负责做好打击食品药品环境犯罪工作的后勤保障工作;宣传部门负责打击食品药品环境犯罪宣传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森林公安部门切实强化措施,强力推进打击环境污染犯罪工作。

四、工作重点

1、打击食品安全犯罪。要继续以瘦肉精、地沟油、病死猪、假牛羊肉、乳制品、毒豆芽等犯罪为重点,对食品生产销售各环节犯罪发起全面进攻。种养殖环节,重点打击违规生产国家禁用高毒农药、在兽药中添加“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的“黑工厂”,在田间地头直接使用禁用高毒农药,在水产养殖、运输中使用孔雀石绿类致癌物质等行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重点打击腌制食品使用有机磷农药防虫防腐、使用不合格原料加工食品、不执行食品生产加工工艺要求危害人体健康等行为。食品贮存、运输环节,重点打击使用双氧水、福尔马林、六六六粉等违禁物质保鲜行为。餐饮消费环节,重点打击火锅油回流餐桌、卤肉熟食中添加亚硝酸盐等行为。

2、打击药品安全犯罪。一是打击以利用互联网销售假药为重点的集中行动。突出打击在网上通过QQ群、微信群兜售假劣抗肿瘤类、急救类、治疗心血管疾病等危重疾病药品及血液制品、疫苗等犯罪。二是打击以制售假药犯罪为重点的集中行动。要进一步加大打击假劣药品进入正规医院、药店的力度,有效斩断销售渠道,深挖幕后商业贿赂犯罪。同时,要把打击触角向农村地区延伸,严厉打击农村地区小药房、小诊所销售假药犯罪。

3、打击环境污染犯罪。危险废物生产单位与无法定经营资质的单位或不法分子相互勾结,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牟取非法利益,严重污染环境的犯罪行为;二是通过暗管、渗井、渗坑、溶洞高压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逃避监管的方式,大量非法排放污染物,严重污染环境的犯罪行为;三是故意使污染防治设备不正常运行或者闲置、拆除污染防治设施或破坏环境监测设备,大量非法排放污染物,严重污染环境的犯罪行为;四是阻挠环境监管检查或者曾因排放污染物多次受过行政处罚,仍大量非法排放污染物,严重污染环境的犯罪行为。

五、工作措施

(一)深入摸排线索。要切实改变以往等待有关部门移送线索的做法,主动采取措施,全面深入排查辖区内涉嫌食品、药品和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活动的线索。一要走访摸排侦查线索。各县区要以派出所辖区为单位,组织广大民警特别是社区和驻村民警走街串巷、进村入户,深入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重点区域,深入集贸市场、超市、药店、诊所等重点行业场所,全面进行“地毯式”排查,特别是对那些昼伏夜出、行踪诡秘的可疑人员和搬进搬出、用水用电反常等可疑情况,要跟踪调查,发现蛛丝马迹绝不放过。要深入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开展暗访侦查,获取一批深层次、高质量的案件线索,实施深度打击。二要发动群众举报线索。要通过各类新闻媒体,采取悬挂横幅、标语和张贴告示、出动宣传车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打击食品、药品和环境污染犯罪专项行动,发动群众积极举报涉及食品、药品和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各县分局治安部门要设立专用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和通信地址,要依托110报警电话接受群众举报。对举报有功人员,要按照举报奖励办法及时兑现奖励。三要商请有关部门提供线索。要报请党委、政府和综合部门协调,加强与农业、质检、工商、食药监、卫生、林业、安监、城管等有关部门的情况沟通,主动提请有关部门及时提供涉及食品、药品和环境污染犯罪的相关线索,必要时会同有关部门一起开展调查。

(二)加强案件侦办。要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切实解决以往清查多、查处少、处理轻的问题,对涉嫌食品、药品和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的案件要逐案盯办、逐案查处,确保打击整治实效。一要加大案件侦办力度。对各种渠道掌握的线索,要逐一登记在册,逐一进行核查,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立案侦查;需要通报有关部门核查的,要及时通报,尽可能早发现、早检测、早查处,防止形成现实危害。对案情重大和跨区域的重大复杂案件,要成立专案组,明确办案单位、办案责任人和办案时限及要求,开展专案侦办,必要时要实行挂牌督办,由上级机关直接协调有关地方实施统一行动或异地办案。二要加大源头深挖力度。要坚持把破大案、打团伙、追逃犯、端窝点、捣网络、除源头作为主攻方向,对重大违法犯罪线索紧紧抓住不放,循线深挖、追根溯源,坚决把组织者、经营者、获利者挖出来,坚决掐断食品、药品和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活动的利益链条。三要加大依法惩处力度。对涉嫌食品、药品和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的个人和企业,要坚决移送起诉、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治安管理人员,该拘留的一律拘留;对企业该吊销证照的要依法吊销证照,该取缔的要坚决予以取缔。绝不允许以罚代刑、以罚代拘、降格处理。对一般违法违规问题,要及时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三)严密治安管控。要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有针对性地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探索从源头上、根本上、基础上解决问题的长效之策。一要立足社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要大力推进城乡社区警务建设,全面推行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全覆盖”管理,提高对社区内食品、药品和环境污染犯罪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现、防范、打击能力。二要全面加强重点人员动态管控。对涉及食品、药品和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危人员、前科人员和嫌疑人员,要进行全面梳理,建立“黑名单”数据库,定期见面谈话,加强法制教育,掌握活动情况,落实动态管控措施。三要积极创新行业场所管理。对容易滋生食品、药品和环境污染犯罪问题的行业、场所,要实施定期公开检查,制定治安状况评估标准,实行分级分类、动态管理。对经营者、从业人员,实行实名登记制度,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探索建立执业资格认证制度,实行信息化管理,并建立信息共享、协调联动的部门合作平台和工作机制。要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行业协会建设,充分发挥其行业自律和规范市场秩序的作用,最大限度地挤压食品、药品和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活动的生存空间。

(四)密切协作配合。一要加强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协作。打击食品、药品和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涉及多个行政执法部门,公安机关既要积极作为、主动牵头,也要分清职责、依法办事,对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要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提供线索,并为他们的执法和管理提供基础信息支持。要积极报请党委、政府召开联席会议,由农业、质检、工商、食药监、卫生、林业、安监、城管等相关部门参加,建立联合排查整治办公室,畅通日常联系、信息交流、情况通报、鉴定检测、案件移送等合作渠道,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格局。今年可率先在食药监局、环保局设立警务室。二要加强与检察院、法院的法律会商。特别是对疑难复杂的食品、药品和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案件,要改变文来文往的传统沟通模式,积极提请检、法机关提前介入,统一办案思想,明确法律适用和证据标准,改进调查取证工作,确保打击惩处效果。三要加强警种间、区域间的警务合作。要会同各警种、各部门实施整体作战、合成作战,特别是对食品、药品和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团伙、流窜、系列案件,治安系统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协调配合刑侦、经侦、网安、技侦等警种联合成立专案组,集中力量共同办案。对跨区域食品、药品和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案件线索,各涉案地要立足本地,积极主动地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整体打击合力。

六、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食品药品安全和环境保护工作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社会和谐和小康社会建设大局。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公安部对此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赵正永书记、娄勤俭省长先后作出重要批示、指示。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专门对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和环境保护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各县区公安机关主要领导同志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打击各类食品药品和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活动,确保我市食品药品和环境保护形势不断好转。各县区公安局、分局也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迅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二是严格督导考评、狠抓工作落实。市局将打击食品、药品和环境污染犯罪深入推进“打四黑除四害”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成绩突出的将通报表扬,对工作部署不力,特别是有案不立、有案不查、侦办不力、查处不到位等问题将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对工作失职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单位,市局将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单位领导责任。为确保此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市局将派出工作督导组,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是广泛宣传发动,强化舆论引导。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通过媒体报道、微博发布、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传单等形式,广泛宣传公安机关打击食品、药品和环境污染犯罪犯罪的工作举措、取得成效特别是侦破的重大典型案例,进一步展现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信心和决心,进一步争取广大群众对公安机关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工作的信任和支持。在宣传报道上,对重大、敏感食品药品犯罪案件,各县区一律不得擅自对外宣传,需要宣传报道的,必须上报市局批准,严防引发社会恐慌,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四是灵通情报信息,及时汇总上报。专项整治期间,各县区要于每月28日前认真填报2014年“打四黑除四害”深化年活动月报表》,并一同上报破获案件的基本情况,重大案件及重要情况随时上报。(地址:市局FTP//治安支队/“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集中整治”文件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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