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全市治爆缉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16日 来源:安康市公安局 【字体:

 

为着力解决涉枪涉爆突出问题,有力防范、坚决遏制涉枪涉爆犯罪活动,全力消除涉枪涉爆隐患,全力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市公安局决定,自现在起至11月底,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治爆缉枪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省公安厅关于深入开展缉枪治爆斗争的决策部署,按照打防结合、多管齐下、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原则,突出查隐患、治源头、建机制,综合采取深查收缴枪爆物品、深化排查枪爆隐患、深入管控军械枪迷、深度治理枪爆网站、深挖打击制贩源头五项举措,着力提高积极预防和主动发现治理涉枪涉爆隐患的能力。

二、目标任务

通过深入开展专项行动,全面巩固我市近年来治爆缉枪斗争成效,进一步治理解决深层次、源头性的涉枪涉爆问题,切实管住涉枪涉爆重点人员,坚决遏制发生影响恶劣、危害严重的重大涉枪涉爆案件、事故,确保我市在重大活动及敏感期间不打响、不炸响、不流失,确保持枪、爆炸犯罪案件不反弹,全力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进行,市公安局成立全市公安机关2014年治爆缉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长:雷绍明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副 组 长:李宏团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

              周长江   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政委

        员:候国林   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支队长

                   市公安局经文保支队支队长

                   市公安局督察支队支队长

              李劲强   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

              吴有伦   市公安局宣传科科长

              曹健康   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

              王朝辉   市公安局网安支队支队长

              任国庆   市公安局监管支队支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治安支队,治安支队支队长李宏团兼任办公室主任,治安大队大队长王冰涛、刑警支队综合科科长徐以勤任副主任,治安大队民警吉智民、钟华为办公室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联系电话(传真):0915——2298981。各县分局也要成立专门机构,抽调专门人员,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确保专项行动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日常监管,严防枪爆物品流失被盗。工作中,要坚持堵源与截流并举,管理与打击并重,因地制宜,突出重点,采取强力措施,强化涉枪涉爆单位日常监督管理。要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职责,逐一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将安全职责层层分解,切实做好监督管理环环相扣,确保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到位,涉危单位安全责任书签订率达100%。要严格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对于涉枪涉爆单位开展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检查,以查违规、查隐患、查制度为重点,落实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求,加强监管、堵塞漏洞,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管得了、控得住,对涉危单位的检查登记率达100%。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落实单位、落实人员、落实责任,在规定的时限内逐一督促整改到位。对限期不能整改到位的要停业整改,对停业整改不能到位的,要依法吊销有关许可证件,确保隐患整改率达100%

(二)强化清查收缴,全力消除枪爆潜在隐患。工作中,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以更加积极主动的姿态,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工作方案》要求,一是深入开展社会面非法枪爆物品排查收缴工作。深化五缴促收,强化五区清缴、五场查缴;针对重点地区、问题突出区域、部位要成立专职收缴队伍,积极购置运用民爆探测仪等设备,适时开展集中排查收缴行动,最大限度收缴流失在社会上的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最大限度地消除枪爆安全隐患。二是深化排查涉枪涉爆安全隐患。逐一排查涉枪涉爆单位,全面掌握辖区涉枪涉爆单位及重点人员相关情况,彻查整治安全隐患,落实完善涉枪涉爆重点人员动态管控长效机制;强化机场码头、车站、物流寄递的安全检查,加大抽检力度;重点开展非法制贩仿真枪、管制刀具治理及非法贩运烟花爆竹治理,最大限度地消除社会面涉枪涉爆安全隐患。三是深入管控军械枪迷。通过综合摸排、分类处置、引导教育,收缴上缴军械枪迷私存的非法枪支弹药。四是深度治理枪爆网站。强化网上巡查,全面清理涉枪涉爆违法有害信息,认真梳理网上贩卖枪爆物品信息、线索,逐一落地核实,全力消除网上枪爆祸端。市局将于7月、10月份抽调专人和民爆探测仪,对各县区收缴工作进行抽查,如在被检查县区发现未被当地公安机关发现收缴的违法民爆物品、剧毒物品、枪支弹药等危险物品,将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及人员责任。

(三)强化重点地区整治,确保取得实效。2014年,市局将石泉、镇坪、高新3县区列为涉枪整治重点地区,将汉滨、恒口、紫阳、旬阳4县区列为涉爆整治重点地区,予以挂牌督办整治。以上县区要制定具体摸排整治方案,强化整治措施,进一步加大重点整治和管控收缴力度,要全面摸排涉枪涉爆线索,捣毁非法制贩窝点,彻底追查收缴私藏危爆物品,最大限度地把问题解决在本地,最大限度地遏制危害范围扩大,整治工作务必做到彻底整治、彻底收缴、彻底查处。各县分局也要结合近年来本地发生的涉枪涉爆案件、事故情况,全面梳理摸排出一批新的涉枪涉爆重点地区、突出问题,要进行逐级下挂督办整治,找准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一个乱点、一名领导、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办法,打击整治、管控收缴多管齐下,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非法制贩、持有枪爆物品问题。

(四)强化案件查处打击力度,确保除暴务尽。工作中,要始终保持对涉枪涉爆犯罪的主动进攻和严打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大打击涉枪涉爆犯罪工作力度,全力侦破一批涉枪涉爆大案要案,始终保持严打涉枪涉爆犯罪的高压态势。全面梳理尚未查破或在侦涉枪涉爆案件、线索,逐案经营、逐线深挖,做到深挖彻底、打击有力。对群众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要迅速组织逐条核查、逐条落实,构成违法犯罪事实的,要迅速查清违法犯罪事实,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凡今年发生持枪犯罪、爆炸犯罪案件的县(区),要按照查枪弹、查疑犯、查防控、查动因、查后果的倒查督办整治制度,逐案分析研判,提出改进措施,上报市局专项办,确保进一步提升治理能力、挤压违法犯罪空间。

(五)强化缉捕工作,有力挤压违法犯罪活动空间。缉捕涉枪涉爆在逃人员是减少和预防涉枪涉爆案件、事故的重要举措。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作为2014年缉枪治爆工作重点,提前谋划,通盘部署,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缉捕方案,抽调精干力量,强化工作措施,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全力抓获涉枪涉爆在逃人员。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部署阶段(从现在起至315日),各县分局要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报市局专项办。要充分采取各种方式方法广泛深入地抓好宣传发动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专项行动氛围。工作中必须落实以下措施:一是要广泛散发、张贴《收缴通告》,张贴、散发通告的数量,原则上每县区公安机关不得少于2000份,每个涉爆单位不少于悬挂2条横幅,刷写张贴5幅宣传标语。二是要专门召开一次电视动员会,以表明公安机关对治爆缉枪工作的决心;三是各派出所要召开一次辖区所有涉爆从业人员动员教育大会,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

(二)组织实施阶段316日至1115日)。各县分局要紧紧围绕治爆缉枪专项行动目标任务、工作重点,集中时间,集中警力,强化工作措施,深入开展声势浩大的治爆缉枪专项行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总结验收阶段(1116日至1130日)。各县分局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市局将抽调专门人员组成工作组采取交叉检查的方式,对专项行动进行检查验收,检查结果纳入治安部门年终考评,对成效大、表现突出的地方和单位按照规定给予通报表彰和奖励。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狠抓落实。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领导同志要清醒认识到部署开展缉枪治爆专项行动的必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强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大局稳定的责任感、紧迫感,全警动员,迅速行动。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细化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强化工作措施,强化部门、警种、区域合作,加强督导检查,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省厅、市局各项工作要求,推动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明确职责,强化协作配合。各部门、警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定期会商情报,及时互通信息,着力打好整体战、合成战。治安部门负责强化枪爆物品、重点人员日常管控工作,牵头组织开展查控围堵、清查收缴、排查整治行动;刑侦部门负责加强涉枪涉爆案件侦查破案工作;网监部门负责加强对网上贩卖枪爆物品违法犯罪活动的监控,及时删除有害信息;技侦部门负责加强对利用手机短信贩卖枪爆物品的信息监控,为打击破案提供技术支持;禁毒部门负责对涉枪贩毒案件的侦查破案工作,及时提供涉枪案件线索;监管部门负责加强深挖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扩大专项行动成效。

(三)强化检查考核工作,落实责任。各县分局要量化分解任务目标,明确具体工作要求,进一步落实整治工作责任。要采取督导检查、交叉互检、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执法一线,督促各项措施的落实。要完善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管制刀具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规范,明确监管职责,强化检查考核,建立逐级负责的安全监管责任制。县分局与派出所、派出所与社区、驻村民警,要逐一签订责任状,把专项行动的任务和工作责任明确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员。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制,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发生涉危、涉爆、涉枪、涉剧毒案件和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全年评优评先资格,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同时,主管局长、治安大队长要到市局做检讨。

(四)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把宣传发动工作贯穿于专项行动始终,利用多种方式开展全方位宣传,营造舆论声势。要公布群众举报奖励办法,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投入必要的经费,广泛搜集涉枪涉爆案件线索,及时兑现举报奖励。要联合检察院、法院发布通告,对限期内主动上缴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给予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要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广泛宣传专项行动成效和典型案例,及时曝光违法违规互联网服务单位,提醒网民不发布、不传播涉枪涉爆违法信息。要鼓励群众踊跃检举揭发违法犯罪线索,最大限度地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维护社会治安的积极性。

(五)强化统计,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分局要高度重视专项行动工作报送情况,特别是各项统计报表的填报工作,要明确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的人员专职负责,严格把握报表中数据间的逻辑关系,及时准确上报各类工作报表,如实反映本地实际情况。专项行动情况由县(区)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归口收集掌握,上报市局治安支队。对宣传发动、清查收缴和集中销毁等环节的有关图片、音像资料,要注意收集掌握并妥善保存。各县区专项行动工作部署情况请于38日前报市局专项办。每月28日前报送当月工作综合进展情况及专项行动统计报表(统计报表随后下发),重大案件和重要情况信息随时上报。凡迟报、漏报和瞒报的,予以通报批评、考核扣分。工作阶段性总结和工作总结报告,分别于625日、1124日前报送市局专项办。电子档存放于ftp://10.176.65.51/治安支队/治安大队/钟华/2014年治爆缉枪专项行动文件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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