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全市公安机关打击整治“五霸”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汉滨分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不断优化社会经济发展环境,始终坚持“五霸”严打高压模式,全区公安机关勇于作为、敢于亮剑,严惩涉恶、涉霸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近日,汉滨分局办理四起村霸案件,刑事拘留一人,行政拘留四人,净化了社会治安环境。
2017年4月6日,汉滨区五里镇一男子醉酒后持刀伤人,汉滨分局五里派出所闻警即动,快速反应,当日民警到达现场后,只见男子张某某浑身是血,情绪十分激动,民警迅速上前将其制伏。经讯问,4月6日16时许,张某某醉酒后持刀将邻居王某某和郭某某砍伤,随后张某某又将附近一幼儿园校车损坏,致使10余名在园学生受到惊吓。经查,张某某于2013年11月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2016年5月刑满释放后仍横行乡里,称霸一方,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已被汉滨分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2017年3月8日至9日,汉滨区新城办木竹桥村村民陈某某、刘某某母女二人多次采取辱骂工作人员、阻挡施工机械正常施工等方式,阻拦市区重点工程“高井路二期工程”的建设,致使工程无法正常进行。在民警多次劝说但当事人仍置若罔闻的情况下,3月9日民警果断依法对陈某某、刘某某二人予以行政拘留,全力为市区重点工程建设保驾护航。
2017年4月17日19时许,汉滨分局石转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报案,称在牛蹄镇林本村有人打架,并且有人被捅伤。接到报警后,所领导带领民警迅速前往现场,将违法行为人郑某某予以控制。经调查,村民郑某某因村上修路占用其土地与村干部李某某发生纠纷,继而用刀将村干部李某某刺伤。目前,违法行为人郑某某已被汉滨分局依法行政拘留10日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17年3月28日17时许,汉滨区县河镇赵梁村村民刘某义在财梁社区村委会门口公路边,以财梁社区主任王某未给其建房审批表签字为由,用砖块将王某头部打伤。案发以后,县河派出所立即出警展开调查,经查,刘某义平时横行霸道,经常与村民发生纠纷,并发生暴力冲突。目前,违法行为人刘某义被汉滨分局依法行政拘留7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