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公安局、分局: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治安系统执法建设规范化,提高全市治安民警的执法水平,保障公正廉洁执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全市公安治安队伍整体形象和治安工作的满意度,按照《2013全市治安工作要点》和《安康市公安局各警种2013年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责任书》的要求,结合全市治安系统执法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执法中容易发生问题的关键岗位、关键环节,着力解决执法突出问题,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积极推动平安安康、法治安康建设,着力提升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水平,坚持依法行政,努力让人民群众从每一起案件、每一项执法活动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积极争创全国执法规范化示范公安局,努力打造规范化执法品牌。
二、工作目标
以创新执法理念为先导,以提高履职能力为核心,以解决执法突出问题为突破口,以建立健全执法管理为保障,继续深入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努力实现执法主体合格、执法思想端正、执法制度健全、执法行为规范、执法监督有效,执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警民关系更加和谐的奋斗目标,实现法律效果、整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市治安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组织领导,市公安局成立全市治安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雷绍明 市公安局副局长、治安支队长
副组长:李宏团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政委
杨文浩 市公安局纪检监察室主任
成 员 :何党生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
曹健康 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
张 祺 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支队长
高小军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户政综合科科长
王冰涛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治安大队长
曹殷宇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保安大队副大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治安大队,办公室主任由治安支队治安大队长王冰涛兼任,工作人员由巡特警支队、治安支队治安大队、户政综合科、保安大队抽调民警组成,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各县(区)公安机关治安部门都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大对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力度。
四、工作任务
(一)加强执法办案,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积极适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牢固树立“民意引领警务”的工作理念,加大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治安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以实际行动回应群众呼声、满足群众意愿。一要持续开展“惩恶治乱”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集中整治以暴力手段严重干扰、阻挠国家、省、市重点建设,封门堵路扰乱党政首脑机关办公秩序以及持械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严重危害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全力维护安定有序的社会治安环境。二要持续开展娱乐服务场所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组织强迫妇女卖淫、聚众赌博、网络赌博、电子游艺场所赌博等突出问题,坚决遏制社会丑恶现象滋生蔓延。三要继续深入开展治爆缉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枪涉爆犯罪,继续收缴流散社会、危害公共安全的枪支、危爆物品及管制刀具,确保危爆物品“无炸响、无打响、无流失、无安全责任事故”。四要全力侦办治安部门管辖的103类刑事案件,继续深入开展“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食品、药品、农资、环保及其他制假售假违法犯罪,要集中查处一批案件,处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形成强大震慑力。五要深入开展“护校安园”活动,加大学校及周边突出治安问题的整治力度,大力推进法制进校园活动,积极推进“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实现治安突出问题整治长效化。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办案水平。一是加强执法教育培训。以“大学法、大培训、大练兵”活动为契机,以执法资格考试为抓手,加强民警法律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年度组织业务骨干法律培训不少于2次,累计不少于15个工作日。积极落实民警参加庭审旁听机制,全市治安部门执法民警旁听庭审率达50%以上。落实专兼职法制员制度,全市公安机关每个治安大队、巡警大队、基层派出所至少确定1名专兼职法制员。要强化高素质执法人才培养,丰富高端执法人才的储备,每个治安大队、巡警大队、派出所要培养1-2名专门法律人才,为公安执法工作发展进步不断提供后备力量,全面提高公安执法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水平。
二是加强执法主体建设。各县(区)公安机关治安部门要切实加强治安执法主体建设,积极推行岗位执法资格认证制度,凡从事执法工作的民警,必须取得相应执法岗位执法资格,对不适合从事治安执法工作的,要坚决予以调整。各县分局治安大队要组建5-10人的治安行动队,专司“黄赌毒”案件与治安部门管辖的101类刑事案件的侦办工作,切实增强治安部门有效打击违法犯罪的实战功能。要制定辅警、文职人员管理规定,严格治安辅警的管理,明确辅警、文职人员的职责和纪律,严禁未通过执法资格考试的民警和非警务人员参与执法办案活动,执法活动主体合法率达100%。
(三)加强执法监督管理,确保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严格落实案件主办民警、专兼职法制员、办案部门领导三级审核把关制度。全市治安系统要依照执法办案审核程序,严格落实对所办行政、刑事案件和采取、变更(撤销)行政、刑事强制措施的案件都要落实一案一审一评,确保不发生错案。二是深化执法公开,积极接受监督。各县(区)公安机关治安部门要深入推行重大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公开听证、行政复议案件听证审理、案件当事人回访制度,积极推行案件办理“三个一”和“五公开”(简单案件一日查结、复杂案件一周查结、疑难案件一月查结,公开办案民警、法律法规、办案时限、办案程序、办案进展)制度,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将执法职责、执法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进度、执法结果以及维权渠道,依法向社会公众和案件当事人公开公布,增强执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三是进一步推进规范执法办案场所建设,2013年各县分局治安大队要逐步建立完善专门的执法办案场所,全市132个公安派出所要进一步推进用房规范设置,全面完成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建设任务。办案中形成的笔录、法律文书全部采用标准执法软件制作,办案区所有询问、讯问等执法活动全部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四是加强执法信息化应用。全面应用执法办案与监督信息系统,配齐治安民警“警务通”或现场执法记录仪等单警信息化装备,实现与办案系统、警务督察信息系统的对接、共享,确保接处警信息、各类案件上网率达100%;执法办案系统信息录入率、准确率达100%,电子执法台帐、案卷电子档案完备率达100%,治安部门案件网上监督抽查率10%。五要进一步健全涉案财物管理制度,坚决杜绝违规扣押、处理涉案财物、乱收保证金等违法违纪案件发生。六要开展取保候审问题专项治理和行政拘留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全面了解各县分局对生效裁决的实际执行情况,严查违规办理暂缓行政拘留,防止办人情案。规范治安行政案件处罚裁量标准,定期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七是加强执法档案建设。建立完善各类基础档案、执法台帐,规范各类行政、刑事案件簿册以及单位、个人执法档案,统一档案内容、格式和填写要求,单位、个人执法档案建档率100%,执法台帐完备率100%。深入开展典型案例剖析活动,各所队每季度完成1篇典型案例剖析。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全市治安系统要充分认识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一项全局性、基础性、长远性的重大战略任务,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制定落实方案,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贯彻落实。
(二)强化督导,注重实效。各县(区)公安机关治安部门要通过督促自查、重点抽查、专项检查等形式,经常开展对下检查,研究,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对策,确保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序发展。
(三)严格考核奖惩。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把执法规范化建设纳入对各县(区)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中。对在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中措施不力、敷衍塞责走过场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对因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滞后,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给公安机关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对单位主要领导和具体责任民警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