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多措并举深入推进社会矛盾排查化解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09日 来源:紫阳县公安局 【字体:

 

今年来,紫阳县公安局针对征地拆迁、企业改制、城乡改造、旅游区建设等因素带来社会矛盾触点增多的实际,坚持“立足主责、主动作为”,深抓源头性、基础性、根本性问题,创新维稳举措,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实现了矛盾纠纷不积累、不激化、不反复、不升级,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一、紧扣“三个到位”,强力推进维稳源头治理。一是调研评估到位。年初以来,由国保大队牵头组织各派出所深入各村组、企业、重点单位开展维稳专题调研,通过征询意见、问卷调查等形式,摸排掌握社情民意,提出工作建议和对策,形成了评估准确、操作性强的信访维稳调研报告,得到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充分肯定。二是主动处置到位。充分发挥维稳主力军作用,实行“主动防范、主动应对、主动承担、主动化解”工作模式,深入推进信访积案清理、拖欠民工工资治理等专项行动,配合党委政府化解重点信访维稳事件,确保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三是考评督导到位。健全考核考评机制,对各单位信息搜集报送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全方位考核,推动信访维稳工作扎实高效开展;同时,由县局法制大队牵头,将个案化解和群众评价作为考核民警工作绩效的重要依据。

二、落实“四个重点”,强化矛盾纠纷疏导化解。一是划定性质,落实责任。对排查梳理出的矛盾纠纷和信访案件,按照管辖范围进行划定,严格落实“四位一体”包保责任,明确管辖部门和责任人;对公安机关管辖之外的,及时报县“调解中心”,主动跟进配合有关部门研究解决方案,防止事件拖大、升级,强力扭转“出成绩归个人、上访责任归大家”被动局面,确保涉稳矛盾纠纷件件有落实、处置化解有回音。二是把握重点,疑难攻坚。针对辖区重点信访维稳疑难案件,由县局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和国保大队具体负责,整合有关部门力量组建工作专班,切实形成“一把手”负责、“一班人”主动攻坚疑难重点案件的有利局面,确保对处置问题的“釜底抽薪”和“治本久安”。三是关注舆情,掌控导向。加强与县委宣传部门的沟通和各类新闻媒体的联系,完善公安机关新闻发布制度,确保发生重大舆情时,能够第一时间客观公正地发布权威信息、公布真相、引导舆论,做到早讲话、会讲话、讲真话,把握主动权;完善网上公安局、公安微博等建设,强化与民意互动,最大限度地争取群众对公安工作的了解和支持,共同参与到矛盾化解中来。四是评估善后,关注影响。科学评估善后效应,严防在程序、措施和法律运用上出现疏漏和错误,确保处置过程科学严密,避免“死灰复燃”和“治标不治本”现象的再生;通过回访、帮扶等形式,实时关注其影响期内的变化,做到不留后患,最大限度地寻求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高度统一。

三、完善“五项机制”,确保信访维稳常态运转。一是完善社会预警机制。积极依托“大情报”系统和公安基层基础工作优势,建立健全以八类信息库为基础的预警防范体系,全面掌握各级上访人员动态情况,进行分级分色管控,做到行必知去向、访必能稳控。同时,全面推行日报、周汇总、月分析和重大情况实时上报制度,确保做到预警在先、稳控在前。二是完善决策指导机制。坚持“首接负责制”和“一把手负责制”,特别是针对复杂、遗留的信访疑难案件,采取“一事一议一策”的方式,在局党委会拿出初步意见后上报党委政府,召开联席会议进行集体议定。同时,对党委政府拟出台的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措施及事项,公安机关进行合法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及时提出风险评估意见,制定应急预案,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三是完善联动调解机制。积极参与大信访、大调解体系建设,在各镇健全完善基层行政组织、警务室和派出所三级调解机制;与综治、司法、社区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工作格局;与国土、城建等单位组成重点建设项目执法工作组,积极疏导化解群众与开发商、公司等因拆迁补偿、劳资纠纷等引起的各种矛盾纠纷。四是完善法律运行机制。强化法律程序意识,在县委政法委领导下,研究落实符合紫阳县实际的信访处置相关制度和措施规定,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实行公检法联合处置信访案件工作模式。对合理诉求的群众百姓,全力以赴尽快解决,对恶意缠访、闹访、煽动是非者,充分运用法律手段,抓住违法要害,依法处理,重拳出击,遏制其苗头发展、蔓延。五是完善问责问效机制。同时,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对信访过程中涉及的违法事件等问题,查清事件原委,妥善进行处理,增强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的公信力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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