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建立五项机制优化投资环境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12日 来源:汉阴县公安局 【字体:

 

为进一步落实全县投资发展环境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职能,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推动全县投资发展环境优化,汉阴县公安局建立五项长效机制,为推动我县跨越式发展提供良好的服务环境、治安环境和法治环境。

     一、建立完善长效领导机制。县局成立了投资环境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宁斌同志任组长,局党委委员、副调研员彭光辉任副组长,局党委成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抽调指挥中心、法制室、刑警、交警、治安、消防和各派出所负责人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开展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和日常工作。

二、建立完善警企联系、报告制度。该局实行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制度,县局党委委员对口联系县内大型重点企业或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定期专访、实地调研、现场办公,解决治安环境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派出所对辖区企业、重点工程项目定期开展摸底调查,主动“询诊解难”,并逐一落实专管民警,在工业园区和农业园区设立警务室,加强安全防范和治安管理。凡发生涉及企业和重点工程项目的治安、刑事案件,在依法办理的同时由专项治理办公室上报县委、县政府和通报相关单位、部门。

三、完善安全防范和维稳机制。围绕重点企业、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深入排查安全隐患,督促企业建立内部安防制度,切实加强安全监督。定期组织企业召开座谈会,了解生产经营状况、了解治安环境、了解影响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引导企业依法生产、依法经营。做实做细涉及企业生产经营和投资发展的各种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对涉及企业的欠款欠薪、企业改制、产权纠纷等问题,积极协助相关部门、乡镇妥善化解苗头性问题,确保不发生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事件。

   四、建立打击违法犯罪机制。严厉打击无理阻碍、阻挠施工、堵门堵路、断水断电等扰乱企业生产经营秩序、侵犯企业合法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凡涉及企业或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治安、刑事案件,必须优先受理,第一时间侦破。案情复杂的由专项治理办公室组织专班限期办结,切实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对因处置不力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建立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机制。严格规范民警执法行为,杜绝越级执法、越权执法、重复执法、多头执法。减少、合并对企业行政检查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向企业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对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等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良影响的违纪违规问题,一经发现,从严查处,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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