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狠抓组织领导。成立以局长、政委为正副组长、局党委委员为成员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各单位、各部门、各警种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实行局党委委员包抓部门和所队,所队领导包抓民警,定人、定岗、定责任,努力形成了一级抓一级,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针对信息报送、立案、逮捕以及专项行动等“硬杠杠”、“硬指标”,抽调专人成立攻坚小组。在包抓领导的示范带头作用下,攻坚小组成员要在工作中打头阵、当主力、做先锋,树立强烈的争先进位意识,带动全县公安机关及全体民警形成“争先恐后、你追我赶、攻坚突破”的工作局面。
二是狠抓督导落实。县局成立年度公安目标责任考核四个督导小组,对照会上20个部门和警种通报情况以及《全市县级公安机关2013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41个大项200余条小项,对局属38各单位和部门进行全程督导和全方位检查,一旦发现问题立即下发《公安督察通知书》,进行跟踪问效,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撒手、整改不到位不放过。与此同时,县局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小组每周召开目标责任考核进度推进会,由各单位、各部门汇报工作进度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由考核领导小组从人力物力财力等给予大力支持,确保逐项清理、逐项过关、逐项落实到位。
三是狠抓责任追究。考核领导小组每周对各单位、各部门、各警种项目完成情况网上排名通报,对目标责任考核整改落实迟缓,整改落实不到位,整体工作仍然停滞不前的单位和责任人民警,在全局批评通报的同时,责令到局纪委说明情况,由局纪委领导对其诫勉谈话,凡是年终考核位居后三名的单位,局党委将严格按照“保职降级”措施予以惩处。
四是狠抓结果运用。在年度公安目标责任考核中,县局将进一步加强考核绩效结果的运用,具体实行“三挂钩”,即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与单位和民警评先评优挂钩,与年底绩效工资挂钩,与干部提拔任用挂钩。
五是狠抓领导示范。局党委班子成员以及各单位、各部门、各警种主要负责人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积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一件一件搞研究、一环一环抓督查,遇到困难不退缩,持之以恒抓落实。与此同时,全县公安民警也要发扬主人翁精神,加班加点抓攻坚,一点一滴抓落实,一项一项求突破,全力推动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共同推进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进位争先,争创一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