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加强春节、元宵节期间社会面治安管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29日 来源:安康市公安局 【字体:

 

各县区公安局、分局:

临近春节,返乡探亲、外出旅游带来人流、物流、车流量大幅度增加,烟花爆竹进入产销旺季和燃放高峰,游园、灯会、庙会和商贸促销等活动将密集举办,街面侵财犯罪、拥挤踩踏事故、各类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暴力犯罪风险增大。受多种因素影响,这一时期安全隐患集中,各类案件、事件、事故易发多发。对此,各县区要高度重视,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认真抓好社会面治安管控各项措施的落实,坚决防止个人极端暴力案件,坚决防止暴力恐怖袭击案件,坚决防止群死群伤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坚决防止重大群体性事件,切实维护全市社会治安大局稳定,确保人民群众度过安全祥和的双节。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突出重点部位安全防范全面加强社会面巡逻防控各县区要立足实际科学部署警力,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摆上街面,加强同武警部队的联勤武装巡逻,积极发动群防群治力量参与,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一要加强对社会面特别是政治中心区、繁华商业区、广场、旅游景区及汽车站、火车站周边等公共复杂场所的治安巡逻,提高见警率、管事率,有效打击和震慑违法犯罪活动。二要进一步强化党政首脑机关、金融网点、金银珠宝店和水电油气热等重点单位、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和行业、系统,督促指导各单位强化门卫、值班、安全检查等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严防发生恐怖袭击、盗抢破坏活动和安全事故。三要大力强化县际长途、市区公交治安防控,指导督促运营单位健全防范制度,落实安全责任,严密安检、巡查、应急处置等各项措施。对重要站点、客运枢纽和重点线路、车次,要采取带犬巡逻、便衣蹲守等方式严密治安查控,增强群众安全感。四要加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中小旅馆、出租房屋、娱乐场所等复杂部位的治安检查,整治治安隐患,挤压犯罪分子藏身空间,严防形成治安乱点。五要加强公安检查站的值班备勤工作,加强过往车辆和可疑人员的盘查,特别是加大对危险物品、涉枪涉爆、管制刀具的盘查力度,进一步压缩违法犯罪人员的活动空间。

二、全面深化治安安全大检查,严防发生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各县区要深入推进市局前期部署的安全大检查大清理大整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全面彻底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党委、政府,通报主管部门,责成有关企事业单位落实整改,坚决堵塞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严防重大治安灾害事故。一要会同教育、综治、卫生计生等部门继续强化学校、幼儿园、医院安保工作,寒假期间,要督促举办各类辅导班的学校和不放假的幼儿园继续严格落实安保措施,确保安全。二要切实加强枪支弹药、民爆物品安全管理,严防丢失、被盗、被抢。要会同安监等部门突出抓好烟花爆竹市场秩序清理整顿,坚决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违禁烟花爆竹,以及违规销售专业燃放产品和超标产品等行为,严格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审批,切实加强对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监督管理,加强禁放区域的巡逻管控,加大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的查办力度,严防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同时要加强燃放安全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依法、安全、文明燃放,减少因燃放不当引发火灾事故和人员伤亡。三要加强对涉剧毒和放射性物品、加油站及寄递、物流等重点行业的安全检查,强化重要部位日常巡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四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召开镇、村两级干部会议,进一步提高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认识;加强责任制落实同各村负责人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责任到人,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加强隐患排查,春节期间要求各村村干部和护林员到岗到位,每天按照责任区域定时、定岗,加强巡查巡防密度,坚决制止野外违法用火行为,严禁一切野外违法用火,做到防患于未然,从源头上防范森林火灾;会同森林公安在进入林区的咽喉要道设置检查卡,收缴前往林区人员携带的引火工具,特别加大对“三十、十五”进山祭祀先祖人群的劝导、收缴工作,提倡文明祭祀、理性祭祀。

三、严格落实大型活动安全管理,确保活动安全顺利举办。各县区要加强与文化、旅游、体育等部门的联系,提前掌握本地区节日期间拟举办的大型群众性活动情况,严把安全许可、安全容量、安全检查、秩序维护四关一要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大型活动,坚决不予批准;对批准举办的大型活动,要明确主办单位的安全责任,督促指导主办方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预案,落实各项安全工作措施;对未经批准擅自举办的,要坚决予以取缔。对未纳入审批的群众自发聚集祈福活动、大型商场规模性促销活动也要进行摸排,掌握情况,加强指导。二要根据活动的情况,组织相应警力,协助维持活动现场及周边的治安和交通秩序。三要进一步落实公安机关的安全监管责任,每一起活动都要有专人负责,其中万人以上规模的活动要明确一名举办地地市级公安机关的领导同志担任责任领导。对重大或跨区域的大型活动,各省级治安部门要派工作组到场指导。

大力加强旅游景区治安管理切实维护旅游景区治安秩序各县区要针对节日特点,提前研判,完善预案,进一步加强旅游景区治安管理。一要会同旅游、建设、交通、质检、安监等部门,在节前对旅游景区内的场所、设施和各类运输工具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成立即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督促相关单位暂停开放或派出专人严看死守。节日期间,对游客较多、安全情况复杂的陡坡、窄路、桥洞、水域等部位、地段,要督促相关单位专门增派人员进行秩序疏导、人流控制,严防发生人员跌落、踩踏等事故。二要与景区管理部门建立情况通报机制,一旦发现景区内游客人数接近安全容量的情况,及时会同有关部门采取预警、限流、分流等方式,最大限度降人流、车流密度,避免大客流情况发生。三要切实维护景区治安秩序,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等侵害游客的违法犯罪活动,确保游客人身财产安全。

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重点人稳控,进一步加强应急处突工作各县区在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领导下,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落实治安涉稳信息监测和排查发现、及时化解、提前处置个人极端暴力犯罪两项机制,深入排查化解各类不稳定因素。一要结合春节前走访慰问工作,组织民警深入社区乡村、深入弱势群体、深入有关企业,认真排查掌握拖欠农民工工资、生活无着落、无儿女依靠、行为偏执、利益诉求突出等重点群体,以及矛盾集中、隐患突出、经营困难等重点单位、重点行业场所,广泛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及时发现极端行为苗头迹象,积极协调解决问题困难。二要依法加强高危人员稳控工作,对扬言或预备实施个人极端暴力犯罪行为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加强法制教育,跟进落实稳控措施。三要确保充足应急处突力量24小时值班备勤,一旦发现重大不稳定因素,要立即报告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全力做好化解控制工作;加强与消防部门的配合,如遇火灾发生处突力量要及时赶赴现场处置,做好疏散群众、维护秩序、疏通通道工作。

六、加强值班备勤工作,及时报告情况信息。各县区要充实春节期间值班备勤力量,合理安排班次,做好应急准备,确保一旦有事能够做到快速反应,及时报告,妥善处置。一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夜间、节日期间,值班领导、民警要始终在岗在位,尽职尽责,确保24小时联系渠道畅通。二要进一步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方案,始终保持足够的机动警力,做好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充分准备。三要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请各县区按要求,按时将《大型活动情况统计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情况统计表》报市局治安支队,每天16时前向市局治安支队报当日治安情况,无事报平安。20142612时前将春节安保情况、201421416时前将元宵节安保情况,报治安支队值班人员。

联系人:1月31日(初一)覃晓敏、2月1日(初二)李猛、2月2日(初三)钟华、2月3日(初四)李涛、2月4日(初五)吉智明、2月5日(初六)周雪梅、2月6日党少石。

  件:1. 2014春节、元宵节大型活动情况统计表

2. 2014年春节假期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情况统计表

安康市公安局

                               2013129
阅读人列表 已有0人阅读,已被阅读
各县区信息统计 各部门信息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