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公安局、分局:
春节即将来临,为有效应对、妥善处置、快速侦破严重暴力犯罪案件,确保春节期间社会治安稳定,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政治敏感性和敏锐性。当前,刑事犯罪的动态化特征日益突出,犯罪的职业化特点明显,与社会稳定的关联性增强,特别是在信息化条件下,广大人民群众更加关注刑事案件的发生,侦查破案工作也置于媒体和公众的监督之下。一旦发生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如果处置不当或久侦不破,都有可能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各级刑侦部门一定要把重特大刑事案件侦破工作提升到关系社会稳定的高度来认识,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政治敏感性和敏锐性,坚持严厉打击各类突出刑事犯罪活动不动摇,切实强化重大突发刑事案件的快侦快破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最大限度地消除不良社会影响,最大限度地增强群众满意度和安全感。
二、快速处置、快侦快破严重暴力犯罪案件。春节期间,一旦发生故意杀人、伤害致死、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以及其他可能产生广泛社会影响的案件,主管刑侦工作的局领导和刑警主要负责同志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核实情况、判明性质、初步处置。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现场,不具备勘验能力或技术力量的,要在第一时间向市公安局报告,由市公安局组织全市刑事侦查、刑事技术、刑侦信息等专家能手合力攻坚。各级公安机关要在发案后的破案黄金期内,集中最优势的警力,调集最强的侦查技术专家和装备器材,统筹各类侦查资源,刑侦、刑事技术、技侦、网侦、大情报“五位一体”同步上案,合成作战,力争快侦快破。同时,要积极会同宣传部门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及时消除社会影响。
三、严格落实信息上报制度。对于重特大刑事案件,各县分局在报告当地党委、政府的同时,采取电话或传真形式,上报市公安局。对于造成死亡1人以上的案件和涉枪涉爆案件,要在发案后或者接到报案2小时以内向市公安局报告。紧急情况下,应先电话报告,随后尽快上报文字材料。对事态进展、处置措施和原因、后果等情况要及时进行续报。对迟报、漏报、瞒报重大突发刑事案件信息的,将给予严肃的党纪政纪处分。
四、强化值班备勤和各项应急保障。各级公安机关要扎实做好人员、经费、装备、通信、值班备勤等方面的应急准备和保障工作,确保随时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特别是各级刑侦部门要牢固树立强烈的实战意识,严格执行领导带班、重大情况请示报告制度和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一旦发生重特大刑事案件,要确保有力、有序、有效进行指挥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影响和损失。
五、抓住有利时机,开展网上追逃工作。各县分局要抓住春节期间逃犯思家心切、有可能潜逃回家的心理因素,认真做好户籍地逃犯的布控抓捕,特别是命案逃犯、重大案件的负案在逃人员,要制定措施、落实责任、严密布控,力争在春节期间抓获一批网上在逃人员。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