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全市刑侦工作要点
2014年,全市公安机关刑侦部门要以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以市公安局党委提出的打造“八区”建设为龙头,以《省公安厅刑侦局2014年度刑侦工作绩效考核办法》为抓手,深入学习贯彻中省市政法公安工作会议及省公安厅“四大技术”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 “统一指挥、情报主导、合成作战、高效打击” 的指导思想,建立完善打击犯罪新机制,努力达到“统一组织、现场勘查、情报研判、侦查经营、整体移诉”的目的。
一、坚持严打方针,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1、命案侦破工作。始终把命案侦破工作放在首位,落实“四个百分之百”(命案现场局长到场率达到100%;未知名尸体的指纹和DNA采集、录入率达到100%;命案信息系统录入率达到100%;命案卷宗送审率达到100%)工作机制,确保现发命案侦破率达到94%以上,力争实现“命案必破”。进一步强化命案积案侦破和命案逃犯抓捕工作力度,努力实现命案侦破工作“两高一低”(命案破案率提高、命案逃犯抓获人数提高、命案发案降低)的目标。
2、命案办案质量。市公安局成立命案卷宗评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全市命案卷宗评审人才库,对命案办案质量进行全程指导、审核、把关,全年市、县命案卷宗评查率达到100%。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七类案件不出现因证据不足不起诉或判无罪的情况。
3、命案信息系统录入。命案发生3天内、破案2天内必须录入到“全国重大刑事案件信息系统”,内容包括案件编号、简要案情、被害人信息、立案决定书、犯罪嫌疑人详细信息、身份证号码、拘留证或精神病鉴定书。案件10天内没有侦破的,1个月内每天、1个月之后每2天必须认真填写侦查日志,内容不能重复。
4、“两个系统”。按照“应采尽采、应录尽录”的要求,及时、规范录入“失踪人员”和“未知名尸体”信息系统。失踪人员的亲属DNA信息和未知名尸体的DNA信息入库率要达到100%,提高利用“两个系统”破获命案的能力。
5、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及有广泛社会影响的案件侦破。对杀人、伤害致死、爆炸、投毒、放火、抢劫、强奸、绑架等八类严重暴力犯罪案件,以及犯罪手段特殊、侵害对象特别、发案地点敏感、危害后果严重的,引起党委政府、社会各界以及新闻媒体广泛关注的有影响的案件,要按照“合成战、科技战、信息战、证据战”的要求,坚持刑侦、刑事技术、大情报、技侦、网侦、图侦“六位一体”同步上案合成作战机制,提高侦查水平和办案质量,及时消除社会影响。
二、加大对“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的打击力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率
6、打击“两抢一盗”。深化“既要破大案、更多破小案”工作理念,完善破“小案”考核机制,认真落实现场勘查“一长四必制”,不断提高盗窃案件破案率,有效遏制多发性侵财犯罪高发势头。加大“跨区域办案协作平台”的应用,加强系列性、团伙性、跨区域性犯罪案件的侦破,提高“两抢一盗”百名民警破案率、起诉率。建立健全追赃返赃机制,在强化破案打击的同时,加大追赃力度,努力减少人民群众损失,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满意度。强化案件信息报告制度,盗窃现金或财物损失30万元以上及抢劫现金或财物价值10万元以上的案件,应在发案后12小时内报告上级公安机关。
7、打击电信诈骗犯罪。坚持如实立案,凡接到受害人报案的,应对受害人信息、来电号码、手机短信、汇款帐号、汇款凭证等及时提取固定,“电信诈骗破案协作平台”录入率达到100%,及时回复外地发布的案件协查。全年完成30起以上破案任务。积极与银监、商业银行、通信管理(电信运营商)等单位建立协作机制,搭建相关协作、工作平台(包括防范电信诈骗语音提示平台),按照 “五进一到位”工作要求,认真组织防范电信诈骗犯罪宣传工作。
8、打击文物犯罪。深入开展文物犯罪案件线索摸排,积极与文物保护主管单位协作,严厉打击文物犯罪案件,追缴涉案文物。现发文物犯罪案件立案信息,要在5个工作日及时录入“全国文物犯罪信息管理系统”。
三、深化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问题
9、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的原则,采取提级办案、异地用警、异地关押、重点督办等措施,努力侦办1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法院一审判决书为准),严厉查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保护伞”。
10、打击恶势力犯罪及“地下出警队”。依法严厉打击以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多人非法纠合,受雇他人插手工程、替人了事、追讨债务、医患、交通等各种纠纷,采取暴力、胁迫、滋扰等手段,实施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聚众斗殴、强迫交易、损毁公私财物、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及“地下出警队”。按照“
11、群众举报线索核查。及时办理部、省“打黑办”和党委、政府、政法委督办、转办或者要求查报结果的群众举报线索,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着落。
四、深入开展“打拐”专项行动,切实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12、“打拐”专项行动。坚持“凡拐必打、凡拐必救”的工作原则,对新发的拐卖妇女儿童案件,及时立案,组织强力的专案班子开展侦破工作。认真落实“一长三包”责任制,不断提高打拐工作成效。深入开展打击操纵新疆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操纵拐骗聋哑人违法犯罪、拐骗外籍妇女儿童等专项行动。全年共破获拐卖儿童妇女案件300起、打击处理犯罪嫌疑人100人、打团伙20个、解救受害人150人、破积案20起、采集DNA信息30份。
13、部、省督办案件和督查线索办理。积极参加公安部“打拐”专项行动重点案件及公安部、省公安厅直接指挥的重特大拐卖案件的侦办工作,落实责任,认真办理部、省挂牌督办案件及督查线索。“打拐”DNA血样采集、送检、入库率达到100%,提高盲比比中率。认真开展反拐宣传活动,积极协同民间反拐志愿者帮助失踪人员查找亲人。
五、强化民意导向,深入开展“秦剑行动”严打整治斗争
14、“秦剑行动”严打整治斗争。按照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秦剑行动”严打整治斗争,以“三打击三整治三防范”为总揽,各级公安机关按照“什么治安问题最突出就着力解决什么问题,哪里治安最混乱就集中整治哪里”的原则,持续不断地组织开展专项打击和集中整治,对各类违法犯罪始终保持“零容忍”。建立民意导向的警务运行机制,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完善民意的收集、整理、分析、研判,针对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集中加大对黑恶势力犯罪、涉枪涉爆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电信诈骗犯罪、毒品犯罪、利用“伪基站”实施违法犯罪,以及“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的打击力度,以有效遏制犯罪分子嚣张气焰。
六、加强刑事技术,落实“一长四必制”,大力提高服务侦查破案的能力和水平
15、技术室等级评定。2014年完成刑事科学技术室等级评定工作,按省公安厅《刑事技术三年规划》的要求,旬阳创建一级技术室;石泉、宁陕、岚皋、平利创建二级技术室;白河、镇坪、高新、恒口创建三级技术室。
16、组织现场勘查资格技能培训。由市级公安机关组织本市技术人员培训,参训人数不少于20人,累计时间不少于15天。
17、市、县公安机关刑事技术队伍建设。 2014年市级公安机关至少招录、引进DNA、痕检、照相专业人员各1人。按省公安厅《刑事技术三年规划》的要求,各县区公安机关要逐步招录、引进技术管理、痕检、法医、影像专业人员。
18、市级公安机关刑事技术专业门类建设。 2014年市级公安机关必须加快技术专业门类建设,完成枪弹测速仪购置并投入使用,市公安局DNA实验室力争新增1条检测系统,主要用于案件检验工作。
19、县级公安机关标准化解剖室建设。紫阳、白河、宁陕、镇坪四县公安机关刑事技术部门必须按照行业标准建成标准化尸体解剖室。
20、县级公安机关标准化物证管理中心建设。2014年,汉阴县公安局、汉滨分局、紫阳县公安局引进刑事物证管理系统,建成标准化物证管理中心。其他县分局建成规范化物证管理中心。
21、现勘系统管理及应用。现场勘查工作实行“一长四必制”:“一长”,即县区公安局长对现场勘查工作负总责;“四必”,即“必勘、必采、必录、必比”。现场必勘,全部刑事案件、特别是“小案”的现场必须做到全部勘查。信息必采,现场勘查要做到全时空、全方位勘查,实现现场信息全部采集。信息必录,现场勘查完毕后,勘查人员必须及时、准确、规范的把相关信息录入现勘系统。信息必比,刑事技术人员要对现场勘查获取的有关痕迹物证及时利用各种信息系统进行比对串并。现场手印有效提取率要达到20%,现场足迹有效提取率要达到40%,现场生物检材有效提取率要达到15%,大力提高现场物证作用率(利用现场提取物证准确认定犯罪嫌疑人案件总数以办案单位上传至“现勘系统”的物证鉴定书内容为准)。全年录入到现场勘验系统中信息总数与当年“八类案件”(放火、爆炸、杀人、强奸、绑架、抢劫、入室盗窃、抢夺)立案数之比达到100%,提高利用现勘系统和刑事技术网上作战平台串并、破案数量。
22、DNA数据库建设。加大DNA经费投入力度,全年不少于60万元。2014年度建成符合专业要求的、专用的生物检材保管室。每月送省厅血样250份、检测入库120份。加强DNA破案信息编发,全年不少于25篇。
23、警犬技术工作。新增鉴别专业警犬1头;更新搜毒、搜爆专业警犬各1头(以取得省警犬资格认证为准)。 强化警犬技术现场使用和信息报送,切实发挥利用警犬技术直接抓获犯罪嫌疑人、发现犯罪嫌疑人住地或第一现场、气味鉴别正确认定犯罪嫌疑人、搜获物证等方面的作用。全年信息报送20篇(以公安部警犬技术网站刊登为准)。
24、视频侦查技术。2014年在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组建视频侦查大队,各县分局刑侦大队设立视频侦查中队。建立标准化视频侦查工作室,配齐专业装备。市级公安机关重点配备视频图像处理、分析、检验、快速检索筛选、自动化比对等高精尖视频侦查装备;县区公安机关重点配备具备前端采集、保管存储、查看检索和图像分析系统,以及移动视频监控、视频快速下载等设备。加强视频侦查实战应用平台建设,建立视频串并案数据库,实现视频信息标准化采集、自动化串并、信息化研判。
七、推进刑侦信息基础建设,强化信息研判应用工作,提升信息主导侦查水平
25、信息采集。依托标准化信息采集室,按照信息工作基础化、基础工作信息化的要求,形成全警采集、全警录入、全警应用的工作格局。案事件信息采集率100%,违法犯罪人员信息采集率100%,涉案物品信息采集率100%。全年采集现场指纹350案、十指指纹信息8500枚;采集高危人员信息1015条、通讯录信息600000条、社会信息1000000条。
26、信息研判。以网上合成作战室为载体,大力开展信息研判。每月上报1份本市系列案件研判分析成果,上报1份跨市系列案件、类案研判分析报告。全年发布研判信息308条,上报公安部全国跨区域犯罪线索平台信息48条,研判督办指令反馈率达到100%,信息破案率达到50%。
27、网上作战。建立完善市、县公安机关网上合成作战室,创建合成作战的“实验区”。加强“六位一体”的合成作战室机制建设,提升合成作战室的功效。以“网上作战”为引领,积极推行以案、人、物、证、场所等信息为基点的主动进攻型作战方式,不断提高动态复杂条件下的侦查破案水平,形成侦查破案新的增长点。
28、提高信息化应用能力。以信息化应用能力培训为重点,采取集中轮训、跟班学习和传帮带的方式,各县分局刑侦部门都要培养3-5名刑侦信息化应用人才。
八、落实网上追逃新机制,全警动员,大力开展网上追逃
29、网上追逃。以外省、历年、命案逃犯为重点,综合运用各种有效措施,加大追逃力度,扩大追逃战果。全年抓获各类网上逃犯927名,其中外省逃犯139名、历年逃犯96名。各级公安机关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撤销信息及户籍地签收任务,坚决杜绝超期撤销或超期签收现象发生。
30、查询比对。要充分利用情报信息、社会信息资源,加强网上比对,拓展追逃战线,解决追逃手段单一的现状。组织开展对历年命案逃犯潜逃轨迹查询比对工作。以一体化信息采集为契机,开展社会信息与追逃系统批量比对工作。
九、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刑事办案质量,努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31、学习“一法两规”。要进一步认真学习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以及《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规定》、《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规定》,牢固树立“证据意识和诉讼意识”。全面推行“办案民警、法制员、刑侦大队长、法制科长、分管局长”案件审核把关五级负责制,坚持办案质量月通报制度,不断提高百名民警逮捕犯罪嫌疑人数和全部刑事案件起诉率。
32、规范使用办案场所。所有刑事案件必须在办案区内办理,对犯罪嫌疑人必须按规范进行人身检查和信息采集,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同步录音录像,坚决防止发生“涉非死亡”事件。对涉案财物实行统一管理。
33、案件卷宗评查。市公安局组织一次命案卷宗集中评查和执法办案质量培训。
十、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广大刑侦民警的思想政治素质
34、队伍建设。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用党的十八大精神武装头脑、统领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坚决按照规定办事,不打擦边球,不碰高压线,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和会风、学风、文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35、队伍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公安部《五条禁令》、《五个严禁》和《三项纪律》,加大队伍管理和教育,加强内务管理和作风养成,防止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树立刑侦民警的良好形象。要按照市公安局党委的统一安排,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选准实践载体,强化组织领导,打造刑侦部门新的工作亮点。
36、争先创优。通过开展信息化应用大讲堂、大培训、大比武以及优秀技战法、精典案例评选竞赛活动,提高专业侦查水平,努力争当“侦查破案标兵”、“网上办案能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