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全市公安审计部门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二届四次会议精神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为主线,以深化执法活动财务审计为重点,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化职能和提升质量上有新作为、新提高、新发展,全面推进各项公安审计工作,为公安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审计服务和保障。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努力开创公安审计工作新局面。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特别是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和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以讲话和三中全会精神统领公安审计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自觉性。要紧紧围绕公安工作全局,认真研究深化公安审计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具体措施,不断推动公安审计事业科学发展。
二、全面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充分发挥公安审计职能。以《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新修订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为依据,加大对本级公安机关和下级单位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的审计监督力度。要开展以公务接待、会议费、培训费为主要内容的专项审计,认真查纠、督促整改违规问题,性质严重的,要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切实发挥内部审计在公安机关践行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方面的特殊职能作用。针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党委领导提出具体意见建议,促进问题的整改和相关规章制度的建立。省厅纪委审计处和市局纪委审计室将适时进行督促检查和调研指导。
三、按照公安部领导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高发现违法违纪线索的能力。认真贯彻落实部领导关于要强化通过审计发现问题和违法违纪线索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增强政治敏感性和责任意识,着力提高发现违法违纪线索的能力。针对违法违纪问题多样性、隐蔽性等特点,要进一步规范审计程序、方法和管理。在实施审计过程中,对原始凭证的审计,其抽查率要达到一定的比例,资金来源抽查率和单笔业务5000元(含)以上支出抽查率要达到100%,单笔业务2000元以上支出抽查率要达到80%,单笔业务2000元以下支出抽查率不得少于原始凭证总数的50%。对违法挪用保证金、涉案财物等问题,要严肃查处,及时纠正。对有疑问的经济事项,必须一查到底,如实报告,依法处理。坚持审计项目组长负责制,强化审计双向承诺制,完善和落实审计问责制,对发现案件线索和违纪问题隐瞒不报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审计与纪检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机制,加强工作中的相互配合和支持,发挥审计在反腐倡廉建设中不可替代的职能作用。
四、切实抓好公安机关土地房屋权属专项审计调查以及发现问题的整改,强力推进“两证”办理工作。全市公安机关要按照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审计局<关于全国公安机关办公及业务技术用房权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报告>的通知》要求,高度重视审计调查报告所反映的问题,切实办好公安机关房屋和土地相关手续,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各县公安审计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协调并督促有关单位和部门,强力推进“两证”办理工作。
五、进一步深化经济责任审计,促进领导干部依法履职尽责。全市公安机关要全面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进一步加大任中审计比例。继续完善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健全协调机制,强化结果运用。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点关注和注意识别违背科学发展、造成资源浪费的“形象工程”和盲目举债留下的“政绩工程”以及“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把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和职务消费等情况纳入审计内容,促进领导干部科学决策、依法履职、廉洁从政。
六、切实加强执法活动财务审计,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公安部党委建设法治公安的部署要求,结合公安机关集中教育整顿活动,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滥罚,以及保证金、涉案财物保管不善、违规处置等问题,紧紧围绕关键岗位和关键环节开展专项审计,坚决查纠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促进健全相关执法制度,进一步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扣押款物、保证金,以及办案经费、情报调研费等特别业务费的审计监督,不断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今年全市公安机关选择治安部门作为执法活动财务审计的重点。
七、加大警务保障审计力度,最大限度节约资金。积极开展公安机关财务收支审计,全面加强对基本建设、信息化建设(含“金盾工程”二期)等项目的全过程跟踪审计,力量不足的可借助社会中介机构开展。继续加强对中央转移支付、重大安保活动专项经费物资的审计监督,在关注真实性、合法性的基础上,重点揭露和查处铺张浪费、财政资金损失、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提高质量效益,促进勤俭节约。
八、狠抓公安审计基础建设,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全市公安机关要重视加强审计制度建设,依据审计法规和公安部相关规定,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及操作细则。按照《审计法实施条例》要求,逐步建立审理机制,加强风险控制。适时建立内部审计专家库和社会审计机构资源库,尝试开展公安内部审计质量评估。全面建立审计约谈制度,继续推进落实联系点制度。积极协调同级财务部门,实现联网审计。积极开展审计精品项目和调研论文评比活动。
九、加强审计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审计人员的能力素质。加强队伍忠诚教育,抓好“为何从警、如何做警、为谁用警”大讨论活动,切实打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基础。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和《公安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进一步规范公安审计人员的职业素质、品德、专业胜任能力要求,打造过硬审计队伍。继续抓好全国公安审计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积极与政工部门协商引进招录方式的意见办法,推进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审计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严格落实公安审计人员后续教育制度,鼓励审计人员参加相关专业资格考试和在职学历教育。采取以审代训、网上培训、跟班作业等形式,培养复合型公安审计人才。进一步重视公安审计文化建设,加强公安审计理论研究。继续组织参加审计业务培训,县级公安机关也要结合实际积极参加有关审计业务培训。
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全面推进公安审计转型和发展。公安内部审计转型与发展,核心内容是推进绩效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和风险管理审计。要确立以理念创新为动力,增加价值为中心,强化内控为重点,防范风险为导向,改善环境为前提,促进公安机关决策部署的有效落实。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尊重基层首创,选择工作基础好、具有代表性的警种和部门开展绩效审计,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发挥典型引领作用,适时组织交流推广。今年内,我市至少完成一项绩效审计或者风险评估。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公安审计理论研究,形成指导公安审计工作实践的科学规范和长效机制。要通过审计监督,揭示机制、体质和制度弊端,为党委提出建设性意见,“倒逼”机制体制的完善。